第二章 弄權 小人也有用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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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蕭淑妃也未嘗沒有復辟夢想。看來,靠陰謀奪取的地位,也只能靠陰謀來維持,甚至藉助小人殺出一條血路。
是的,她要殺人。
[8]見兩《唐書》之李義府傳。
[9]見《新唐書·李義府傳》。
[10]這些人是:禮部尚書許敬宗,御史大夫崔義玄,中書舍人王德儉,大理正侯善業,大理丞袁公瑜等,都相當於省部級。名單請參看雷家驥《武則天傳》。
[11]見《新唐書·許敬宗傳》,《資治通鑑》卷一百九十九將此言論繫於李績表態以後,故云。
[12]見《舊唐書·高宗紀》,參看《新唐書·高宗紀》。
[13]此事應該發生在武昭儀封后之後,李義府任中書令之前,故《舊唐書·李義府傳》繫於顯慶元年,《新唐書·李義府傳》繫於永徽六年。具體細節,兩《唐書》也記載不一。比如該法官之死,《舊唐書》稱本人畏罪自殺,《新唐書》稱李義府殺人滅口。
[14]見《舊唐書·李義府傳》。李義府逃脫彈劾的原因,《新唐書》稱系高宗皇帝包庇,《舊唐書》則稱該侍御史措辭不當。
[15]見《舊唐書·李義府傳》,同時參看《新唐書·李義府傳》。
[16]見兩《唐書》之李義府傳。
[17]見兩《唐書》之許敬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