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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定。
這當然堪稱奇謀,只可惜變數太大。遠道襲人,事機難測。故千里用兵,必須慎之又慎。更重要的是,北伐曹魏只是手段,保住蜀漢才是目的。
也就是說,“興復漢室”的旗幟必須高舉,“漢賊不兩立”的原則必須堅持,北伐也必須不斷推進,卻又絕不能再來一次關羽失荊州、劉備敗猇亭。
因此,諸葛亮不可能採納魏延之計。
也因此,他還要殺馬謖(讀如肅),廢李嚴。
作為諸葛亮的親信和摯友,馬謖是因為丟失街亭而被判處死刑的,然而為他痛哭的人竟達十萬人之多。諸葛亮則流著眼淚解釋說,天下分崩離析,戰爭沒有盡頭。如果不能嚴明法紀,我們又靠什麼去戰勝敵人?[14]
顯然,諸葛亮揮淚斬馬謖,就是為了“依法治蜀”。因此撤回漢中後,馬謖、張休、李盛被殺,趙雲被貶,黃襲被奪去兵權,諸葛亮自己則降為右將軍,地位比前一年晉升為前將軍的李嚴還略低一點。
無疑,這是做給所有人看的,但主要觀眾是東州集團和益州集團。諸葛亮很清楚,這兩個集團的利益訴求根本不可能完全滿足,除非荊州集團讓出執政地位。
這當然不可能。
既不能誘之以利,又不能動之以情、曉之以理、明之以義,那就只能繩之以法。而且,也只有做到執法如山、令行禁止,大家才心服口服。對付反對派是如此,對付李嚴那樣的重量級人物就更是如此。
馬謖死後三年,由於諸葛亮、魏延、楊儀、鄧芝、費禕(讀如依)、姜維等二十餘人的聯署彈劾,蜀漢政權的二號人物李嚴被廢黜為平民,流放梓潼(今四川梓潼)。此事的案情撲朔迷離,李嚴的罪名也難以置信,但他危害到政權的穩定,當是事實。[15]
執政地位不可動搖,這不是空談。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也不是空談。
這就是諸葛武侯之治蜀。十一年間,他東和孫吳,南定夷越,北伐曹魏,內修法制,既堅持了劉備的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又推進了《隆中對》的既定方針。
那麼,蜀漢政權保住了嗎?
沒有。
[8]諸葛亮後來曾這樣描述他當時的心情:“受命以來,夙夜憂嘆,恐託付不效,以傷先帝之明。”見《出師表》。
[9]《三國志·諸葛亮傳》裴松之注引《魏略》稱:“國家以蜀中惟有劉備”,並不知諸葛亮為何人。《諸葛亮傳》稱:“南中諸郡,並皆叛亂。”《諸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