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被討厭了 (第2/4頁)
小魚叉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林易看了他好一會,才身子往後一仰,使辦公椅自動向後滑去,雙腿從辦公桌上放下來,從椅子背後拿起大衣。
“那就跟我走。”
“走,去哪兒?”何群一臉茫然。
“先買衣服,再去斯坦福。”
白體恤牛仔褲,林易覺得自己的這個老心臟都青蔥了不少,年輕時候的自己咋就能這麼帥呢!
“會開車不?”這話是對何群說的。
“會,我有證!”何群立刻大聲回答道,他在進入辛普森實驗室的時候,還兼職過一段時間的實驗室司機,這證還是實驗室出錢讓他去考的。
林易把鑰匙甩給他,“那你開,別開錯路。”說完拉開後車門,直接鑽了進去。
何群嚥了咽口水,他是會開車,但是他只在伯克利開過啊。
他想要和林易解釋,但看到林易已經靠在後座閉目養神了,他張了張嘴,最終還是沒說出口,硬著頭皮上了駕駛座。
這就直接導致了,他們倆人到斯坦福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三點半了。
林易本來算得好好的,打扮成學生模樣去上莊城的課,然後順理成章地搭上話,以他的三寸不爛之舌,只要搭上了話,還怕莊城不答應?
但現在,看看時間莊教授的課已經過去大半了,他現在進去也太沒誠意了。
“研……研究員?”何群小心翼翼地開口。
“你去找酒店。”怪誰?怪自己想躲懶唄,林易深吸一口氣,忍住自己想要罵孃的衝動,咋辦,硬著頭皮上唄。
打發何群離開,他抓了抓自己的頭髮,快步向莊城上課的教室走去。
等他到教室門口的時候,離下課還有十五分鐘,從教室後門可以清晰地看到講臺上那個修長清俊的身影。
還是那副金絲邊眼鏡,但莊城此時臉上的面板是白皙而飽滿的,微卷的短髮,因為家裡遺傳的少白頭,使他黑色的髮絲中夾著幾簇白色的,配上那那身書卷氣看起來竟格外和諧。
林易覺得自己的心跳有點快,心底還有那麼一絲絲心虛,就好像真的是遲到的學生見到了老師一般。
冷靜冷靜,這是莊城,你還看過他尿尿呢,怕啥,上!
這樣自我打氣著,林易躡手躡腳地從後門溜進了教室。
莊城是個很認真的人,他的每一堂課都是精心準備的,對每一位學生也都十分負責,具體表現為,他能叫得出選修他課的每一位學生。
因此林易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