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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小,就只能按照妻子的意思,買兩個孩子回來做“添子”,擋災。因為前兩次那女人流產,肚子裡都是兩個孩子,所以也要買兩個孩子。可以不是同齡,但必須是一個爹孃所生。條件給到了人販子那邊,人販子就瞄上了這對姐弟。
一年後,那戶人家的當家夫人確實生下了一對龍鳳胎,不願意再多養兩張嘴,就又把姐弟倆給賣了。姐姐賣給另外一戶做小少爺的童養媳,弟弟年紀小,就當書童養著,給小少爺做玩伴。
但那小少爺可不是個好東西,小小年紀也不知道從哪學來那麼多喪心病狂的折磨人的方式,姐弟倆整日被折磨得不成人形,大傷小傷就沒好利索過,能保住命都是萬幸。
家裡的大人自然也寵著小少爺,小少爺說什麼是什麼,對待姐弟倆就像對待玩意兒一般,只覺得自己孩子怎麼都是好的,想怎麼玩都成。
反正是買來的奴才,主子不高興隨意打殺了也沒處說公道去。
過了兩年,也就是前不久,那小少爺玩的膩歪了,讓家裡爹孃重新買了童養媳和書童,就把姐弟倆賣到了青樓。彼時姐姐不過十歲,弟弟也才六歲。
小小的孩子,卻飽受了痛苦折磨,姐弟倆都懂事得不行,讓做什麼就做什麼,生怕主子一不高興就要打罵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