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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強終於等到了這一天。
他終於不負好友所託,隔了十五年,他終於將那份證據送了出去。
黃強終於有臉去陳建龍的墓前看他了。黃強終於敢再拿起相機,拿起筆,拍社會百態,寫眾生之樂苦了。
警察在聽完黃強的敘述後,再看他遞交上來的資訊,站起來十分鄭重地朝黃強伸出手:“感謝黃先生送來的重要證據。”
黃強帶著林舒月一起從公安局出來,兩人在公安局門口看到了被人持槍押送回來的楊寶宗。
楊寶宗也看到了黃強,但他已經不記得黃強這個人了。或許從始至終,他都沒有將黃強這個小記者放在心上過。
兩邊人擦肩而過,黃強掏出手機給王明政打電話。
十五年了,他終於又跟王明政約起了街頭燒烤。
可惜總歸是不圓滿的,他們的好友,在追求真理的路上,永遠的離開了。
而他們,人微言輕,因為種種原因,甚至連替他伸冤都等了這麼多年。
林舒月看著兩個中年男人,在天還沒黑的路邊攤,一邊吃燒烤,一邊哭成個淚人。
這頓酒喝到最後,是吃飽喝足的林舒月打車把他們送回去的。
林舒月到家時林舒星跟婁鳳琴都沒睡,見到她安全回來,兩人這才回房歇息。
曾小藝的房間燈也在她回房的時候熄滅。
林舒月的這一覺睡得很沉。
第二天她在枕邊看到熟悉的來自未來的報紙時,早就已經習慣了。
但今天這份報紙,足足有三份。
林舒月拿起第一份看,這一份報紙,標題為【中年男子欲炸公安局,是為妻子兒女伸冤!】
報道上的王貴全一臉癲狂,身上綁著炸藥包衝進省城警察局,手裡拿著提著個收音機,一遍又一遍的播放著當日鄧玲在車禍現場說的話。
上面講述了王貴全一家的事情。此時的阿琴已經去世。
結束語,寫的是當年的作案者鄧玲被抓捕歸案。
而第二份報紙,跟王貴全的那份報紙相隔了一個月之久,標題為:【鄭忠福殺妻案:兇手竟跟王貴全案是同一人所為!】
在這份報紙中,報紙還原了鄧玲、楊浩安夫妻殺害梁海慧的全部事實、經過。
楊浩安從小就喜歡少、婦,跟鄧玲談戀愛後,他在背地裡也從來都不老實。在上大學時就因為跟有夫之婦牽扯在一起,被鬧到學校,學校以他品行不端為由,給他記了大過,也不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