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章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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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鐘後,林舒月找了家燒烤攤坐了下來,點了一份烤生蠔,一份炒米粉,一瓶水,邊吃邊回想剛剛從善惡鑑別系統哪裡接收到的知識。
原身跟她一樣,都叫林舒月,今年二十歲,跟她同歲,但小學的時候跳了兩級,現在是陽城大學新聞系的即將畢業,正在實習的大學生。正在鵬城都市報實習。
家中有一個媽媽一個姐姐,還有一個從小被拐走的弟弟。
她姐姐林舒星讀完小學就出來工作了,每個月的工資都一半交給原主媽媽婁鳳琴,用於尋找弟弟的資金,一小半拿來供原主讀書,剩下的才是自己的零花錢跟存款。
眼看著原主進報社工作了,有工資入賬了,她的擔子才小了一些,這才敢考慮自己的終身大事,去年年底那會兒跟她們工廠食堂的廚子羅正軍談了朋友,兩人感情穩定,估計到年底就得談婚論嫁了。
“你說你最愛......”兜裡的手機又響了,林舒月這回沒有遲疑,掏出手機,摁下綠色的通話鍵,一個柔和的女聲便從那邊傳來。
“小月,都什麼點了,你怎麼還不回來吃飯?”
林舒月桌子上的東西才剛剛動了一點點,她瞅了一眼,道:“已經在回去的路上了,你先吃。”
電話那頭的林舒星沒搭理林舒月的話,自顧自地道:“一會兒你正軍哥也來,你快點回。”
話音落,那邊便有刺啦的一聲,這是林舒星在炒青菜,電話也隨之被結束通話。
林舒月找老闆要了個塑膠袋,把桌子上的東西都打包,又要了一份炒田螺,然後才順著原主的記憶往家裡走。
原主家便是鵬城本地人,只不過她們的老家並不在鵬城的鬧市區,而是在鵬城下面的一個偏遠的小漁村裡。
原主的弟弟三歲,原主五歲的那年,原主她爸爸林建新去城裡在外面有了個女人,後來那個女人找上門來,原主媽媽知道後果斷跟原主爸離了婚,其中光扯皮就扯去了小半年。在兩人離婚沒多久後,被判給原主爸爸的弟弟被人販子拐走。
原主媽媽受不了這個打擊,病了一場,病好後賣掉了原主她爸離婚時給她的房子跟田地,帶著兩個女兒進了城,一邊打工養活兩個女兒,一邊存錢,每年裡總有那麼兩個月她不在家,跟著一群同樣丟了孩子的父母,全國上下的找孩子。
這會兒是五月份,她們得知在山西那邊有孩子的訊息,便動身前去,已經走了有小半個月了。
林舒月姐妹倆住的房子是原主媽當年來鵬城落腳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