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年代文原女主(十)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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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風,那大不了讓人進屋看一眼好了。
可梁家人就硬是耍起了無賴,說自家的孩子憑什麼給人看,就是公安也沒有這樣的法律。
來的公安一聽就笑了,既然如此還真不能不當回事,表示一定會查清楚。舉報信裡說是兩個孩子在醫院抱錯了,但梁家這態度都有些讓人懷疑是不是故意的了。
為此他們還在梁家留了人看著,好防著人萬一帶著孩子跑了,讓人找不到怎麼辦。
這也安撫住了翟家夫婦,隨後和警察一起來到醫院。
醫院也才剛收到舉報信不久,甚至還沒傳到高層領導那裡,沒想到警察直接上門了。
醫院方面也是麻麻:“……”
但辯解否認還是私下調查也沒什麼用,為了避免攤上干擾公安查案的罪過,只好躺平配合調查了。
這一查還真是查出了問題,就在於當時翟梁兩家孕婦生產後的共同的管床護士趙芸有問題。當然這趙芸是咬死不承認孩子抱錯了或是被換了。
這年代可沒有什麼監控或是親子鑑定的技術,加上也沒有其他證據,她也是個膽子大,對上警察也不帶怕的。
可是她低估了警察的本事,光是針對她一個人,查檔案戶口人際關係就發現了她與梁家的孕婦王美娟是遠方親戚,這就很難不令人懷疑了。
加上很快有其他醫生護士指證,其中有一晚趙芸態度有異,而且同時值班的護士拉肚子去了急診室掛水,那麼她是足夠時間可以將孩子調換的。
有動機有作案機會,這個就足以警察扣留審訊了。
趙芸畢竟只是個普通人,在連番審訊之下終究還是露出了破綻,最後承認了自己與王美娟合謀,把兩個剛出生的孩子給換了。
只因為一起住院生產的時候,翟母又漂亮又有氣質,家境富裕,丈夫又有能耐脾氣又好,看上去過得太幸福,引起了王美娟的嫉妒。加上擔任護士的遠方親戚趙芸私下告訴她,她這一胎是個女兒,而且體質弱,很可能養不活。
王美娟於是惡從心起,給趙芸塞了紅包又求她幫忙,把她可憐的女兒換到有錢人家去養。
至於翟母生下的那個健康的女兒,一到手就被她抱回了家。
這事沒能瞞過丈夫,不過她丈夫也不是什麼老實的,沒覺得老婆做的有什麼不對,自己的病秧子女兒有富貴人家養,還免得拖累自己家了。而這個健康的女兒,給口飯吃就行了,以後嫁人還能換筆彩禮呢。
所以在翟家父母找上門來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