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校園團寵文裡的小可憐(五)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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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出戶,又奪走了兒子的撫養權。
在法理上,他是對程婉毫不虧欠的,頂多只能在道德上譴責一下。
但是律師團隊也提出了他們的看法,
“我們可以針對當年於先生對於程女士清白名譽的誹謗,以及造成的謠言間接導致程老先生和老太太病重去世,這一點來打官司。還有這些年來沒有給予程小姐一分撫養費,也可以來起訴於先生。”
哪怕於高在離婚協議書上說明一人撫養一個孩子,但是依照程婉這些年來的抑鬱症,在某種法理上是難以撫養孩子的。
抓住這兩點,足以起訴打官司了。
不過以周律師的經驗來說,最後判定的結果可能只是給出經濟上的補償,主要還是年代久遠的關係,也很難找到實錘的證據。
程婉聽到這些情緒有些失望,不甘心地問道:“只有這些嗎?”
於高害了她,又害了她的父母,難道就受不到多少懲罰?
周律師點了點頭,她習慣性對當事人據實以告,會盡力而為。
蕭函則是拍了拍母親程婉的肩膀以示安慰,又看向周律師,“如果說,我們希望可以延長打官司的時間呢。相比起我們,於家還有名下企業,應該擔心上法庭把事情鬧大吧。”
“而我們最不在乎的就是時間和名聲。”
周律師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於氏企業更多從事於建築和食品行業,也就是實體經濟,不同於程婉所在的億星科技是遊戲公司。前者會更在意名聲和美譽度。
要是鬧出渣男出軌和小三插足以及私生女的醜聞來,很快就會傳得人盡皆知。
而對蕭函來說,即便折損了這家遊戲公司,她還能再建立一家,她也毫不介意表現出這個態度。
只是,周律師又提醒道:“打官司期間,不止是於氏企業,包括億星科技以及你們也可能會受到影響。”
畢竟輿論是不可控的,會不會傷敵一千自損八百也不知道,而且公之於眾的話,涉及隱私問題,對程婉來說也是一種將傷口再次扒出來給所有人看的痛苦過程。
但是程婉都不在乎,有了女兒的支援,程婉也更加堅定了要向於高討回公道,至少要讓他在自己父母面前磕頭認錯。
至於那些傷痕,做下醜事的人是於高,應該害怕不安的人也是於高,而不是她。
於是還沒等到於高找上程婉,後者已經接受了省內知名度最高的的媒體採訪。
其中就說出了當年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