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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中也許牽涉到了他借李今的那筆錢,李今她或許還說了要報警之類的話,這讓他突然意識到自己正處在危險中,那筆錢他根本就還不出來,他當然不想坐牢,於是他突然想到,只有幹掉這個女人才能讓自己擺脫困境。他走進陳劍河的房間,請他們喝咖啡,咖啡裡當然加了藥,李今喝了之後馬上就昏倒了,她的頭部因為撞到桌角開始流血,陳劍河為此非常驚慌,他馬上指責張兆勇耍詐,張兆勇一定會否認,他可能推說李今昏倒是因為她本身有病,由於陳劍河怕血,張兆勇提議由他來處理現場,他讓陳劍河先離開,對此陳劍河可能求之不得,所以他就真的先走了。隨後,就像我們知道的,張兆勇殺完人後,很快也離開了現場。”
簡其明停頓了一下,繼續說道:“你一定會問,如果這樣的話,那麼陳劍河為什麼會以為是自己殺了李今呢?我想最大的可能就是在李今昏倒的時候,陳劍河做了什麼不妥的動作,使之撞到了桌角。比如他想去扶她,結果卻推了她一把,在那種狀況下,很可能會發生這樣的事。沒準張兆勇就抓住這點不放,這讓陳劍河越來越確信是自己造成了李今的受傷。”
“當他知道李今死了之後,他可能以為是自己誤殺了李今,但後來看了報紙之後,他為什麼還不站出來?他完全可以把事情說清楚。”林仲傑問道。
“他不信任警察,他知道自己是嫌疑犯,他跟張兆勇見面後,張很可能騙他說,自己在為李今止血的過程中,發現李今已經死亡,至於誰割了她的舌頭,他完全可以說自己不知道,他可能還告訴陳劍河,這件案子無論他們兩個怎麼辯解,都脫不了干係,於是陳劍河感到很絕望,他只能選擇自殺。”
“你的話裡有一個很大的漏洞。陳劍河是4點3刻左右被看見離開的,而張兆勇是5點20分左右被人看見進入大樓的,也就是說,張兆勇到公寓的時候,陳劍河已經離開有四十分鐘了,他們兩人根本見不上面。而且,別忘了袁橋回來過,如果他沒殺人的話,那麼他應該看見陳劍河把李今抱上床。”林仲傑說。
“沒什麼不可能,他也許一共進入大樓兩次,第一次是殺人,第二次也就是5點20分那次。4點鐘的時候樓道里人很少,也許真的沒人看到他。”簡其明喝了一口酒,露出享受的表情。
“還有個問題,張兆勇為什麼不當場殺死陳劍河,卻要留著這個麻煩?”
“他可能本來是這麼打算的,但陳劍河沒喝咖啡,所以他當然只有改變計劃。我不認為張兆勇是那種會面對面跟人廝殺的人,他對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