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3 章 (第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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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一直很有交情,顧釗案發生的時候,張春久也是市局刑偵隊的骨幹,完全有條件神不知鬼不覺地放好指紋膜和現金;顧釗死後,楊正鋒負主要領導責任被處分,張春久正是那時候接替了楊正鋒的職位,是顧釗之死的最終既得利益者;而涉嫌洩密的外勤系統、有問題的監控裝置,也全部都是他在任期間安裝更換的。
最重要的是,經過調檔發現,張春久當年之所以被破格調入市局,是因為他在原所屬轄區內有重大立功表現——他抓住了一夥流竄二十個省的搶劫殺人團伙,該團伙非常狡猾,全國範圍內被通緝了大半年,每次都滑不溜手,偏偏也不知怎麼那麼巧,就栽在了當年張春久這個名不見經傳的年輕人手上!
真是他明察秋毫,工作能力卓絕麼?
他年輕時候就這麼神,為什麼反倒越老越糊塗,他在任管理市局期間,花市區分局都快成販毒窩點了,他都無所察覺?
一切都說得通了,調查組興奮異常,派了兩個人,親自跟著駱聞舟他們把老張局從居所裡“請”了出來,而且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老張局家在燕城市有名的豪宅小區裡,樓下兩個車位停的車總價過千萬,家裡連喝茶的杯子都是某著名奢侈品牌的,櫃櫥裡單價超過十萬的皮具有一整排,與他往日在市局塑造的低調樸素形象大相徑庭。
什麼“只穿制服”、“自帶茶水”、“私人電話都不是智慧機”……諸多種種,此時看起來簡直都像浮誇過火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