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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凌冽,我覺得非常冷,於是,我就把手放進口袋裡,沒想到,這一摸口袋,卻摸出一個東西。那東西不是別的什麼,卻是一張紙條。我覺得非常奇怪,這衣服是我剛買的,怎麼會有紙條在這裡?後來我一想,他孃的,必定是那店老闆狗眼看人低,這衣服,肯定是在什麼時候賣過人家,人家不要了,退了回去,他又拿來賣給我了,要不然,怎麼會有紙條在這裡?
我當時覺得非常生氣,我都快死的人了,臨死之前還被這店老闆給擺一道,當下就準備回去找他說理去。但是,走到半路,鬼使神差,我竟然掏出那張紙條來看,一看之下,發現上面寫著一行字:要想活命,帶上東西,去縣城翔宇包子店買包子吃。有緣人,捨己救人。
我當時一看,頭瞬間懵了,這紙條裡的字,到底是什麼意思?是上一件衣服主人留下的嗎?去翔宇包子店買包子吃?原來衣服的主人是個愛吃包子的人?反正,我當時是完全不理解,一門心思地認定這玩意兒肯定是衣服的前任主人留下的。所以,我氣沖沖地找到店老闆理論。那店老闆見我進來,讓我說明原因之後,怎麼也不承認,說他這個店開了幾十年了,從來不會賣別人穿過的衣服給別人。
我堅決不信,那店老闆沒有辦法,只好拿出了進貨單來給我看。我一看,他孃的,這小子賺了我一倍多的價錢,把我給氣得,當時就想把他兩拳打倒在地上。店老闆答應我,把賺的錢退還給我,但是,衣服是無論如何都不能退,因為,他那進貨單上明明就寫著,這件衣服就是昨天進來的貨,而且是晚上到的,不可能有人晚上去他這裡拿一件這樣的衣服去穿,爾後,第二天一早又還回來,還正好賣給了我。
我就跟店老闆說,怎麼不可能,說不定那傢伙晚上結婚,正好需要這件衣服穿呢。店老闆無奈地苦笑一下,對我說,這衣服,說實話他也賣得貴,願意來買的人,沒有幾個,再說,人家結婚,難道晚上還穿這件衣服洞房花燭夜,何況,老哥你的身材,如此魁梧,有幾個人能合身呢?
我聽店老闆一講,也確實是有道理,於是問他,這裡面的紙條是怎麼回事?
店老闆皺著眉頭,說他怎麼知道怎麼回事,說不定,你走在路上的時候,有人在你身後惡作劇也說不定!
我沒有辦法,只得離開了服裝店,走在路上,我再次看了一下那張紙條,突然腦子一下反應過來,難道,這是有人在救我來了?要想活命,我不正是想要活命嗎?世界上的惡作劇,有這麼準的嗎?難道,果真天不滅我?
我覺得我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