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這舔狗我不當了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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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頭清涼河前,一個男人淡漠如霜的看著眼前的女人。
“林如雪,我不要你了,我現在喜歡的是嬌嬌,你給我一百塊,咱倆訂婚的事就算了吧。”
聽到這話,林如雪眼眸微冷,慢慢抬起,看向眼前的男人。
這熟悉的開場白,她已經完全確定,自己的確穿越了,熬夜看書猝死後,穿到了名為《七零知青要高嫁》這本書裡。
書中,林如雪是個炮灰的不能再炮灰的女配,和青梅竹馬的未婚夫嚴博學一起長大,為了他能順利參加高考,砸鍋賣鐵幫他上學,期望他有朝一日可以功成名就,和她雙宿雙飛。
誰知,這嚴博學在考試前夕,看上了下鄉知青雲燕嬌,鬧著要和她私奔。
十年寒窗,竟為了一個女人放棄,林如雪怕他誤了自己前途,強行將他送回家中。
後來,雲燕嬌走了,嚴博學也因為這個恨上了林如雪,他在考上大學之後,被逼娶了她,可婚後十年,他一直磋磨她,用她掙來的錢,偷偷養著小三、小四和小五,而這三個女人,都像極了雲燕嬌。
直到林如雪發現後,他才卸下偽裝,掐住了她的脖子將她推下山崖,在她命懸一線之際,告訴她,“林如雪,我不怕告訴你,我不僅養女人,我還給你買了鉅額保險,你死了,這些錢就都是我的了,這是你欠我的,是你毀了我和嬌嬌的愛情,我要你用命去還。”
可憐原主用盡一生卑微去愛,換來的是這樣的結局。
而嚴博學也好不到哪兒去,他以為自己是個痴情種,其實不過是女主雲燕嬌一塊踏板,雲燕嬌哪裡是喜歡他,分明就是因為他大伯是村支書,為了在回城證明上蓋章,這才和他含含糊糊,同意他送自己出城。
其實,她壓根就沒打算嫁給他,用他回了城,在回城的路上,救了一個男人後,轉身告訴他,他們不合適,自己有喜歡的人,那人文采斐然,家境優渥,從此她一飛沖天,高嫁後,順風順水,一路長虹。
如今她既然穿書了,自然不會讓這樣的悲劇重演。
這種自以為深情的狗男人,和雲燕嬌綁死最好,省的霍霍他人。
她倒要看看,綁在一起的愛情,還能不能讓他騷動一輩子。
“你聽到沒有,錢快點給我,嬌嬌已經辦好了回城手續,我得和她一起走。”半天沒等到林如雪的回應,嚴博學催促道。
提起錢,林如雪想起,從小到大,原主一直像個舔狗一樣,各種滿足嚴博學的要求,把自己親孃做裁縫的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