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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陸老爹的業務能力,他提鞋都不配!
誰好好的跟著親爹在首都享福,能突然灰溜溜滾回老家來?
嘴上吹牛說住不慣首都,吹不慣那裡的沙塵暴,吃不慣那裡的臭豆汁兒,屁嘞,肯定是被趕回來的!
大隊支書翻著老白眼,抽著菸捲,不搭理他。
陸紹材看大隊支書和大隊長都不附和他,頓時訕訕得很沒勁,假裝翻了翻陳年舊報紙,再把各生產隊報上來的賬目胡亂弄弄,腦子裡卻在盤算:二叔這是想開了,承認三弟沒了?那喪事兒……可得大辦,到時候自己這個大堂兄當主持,不得多收一大筆喪事禮金?
縣裡幹部來不來?來的話自己是不是能趁機巴結巴結?
縣裡不來,那公社書記和主任肯定得來,到時候自己好好恭維恭維。
其他不少人得來吧?他們不能空手來,肯定得帶禮金吧?
這個禮金是不能給二叔的,自己主持就讓自己婆娘和兒子收著,回頭可以給大兒子當聘禮娶媳婦。
他想得很好,壓根兒就沒把大隊長說的“陸老爹要求喪禮簡辦不舉辦追悼會只要墳地”這個事兒放在腦子裡,他只按自己以為的來設想,越想越覺得可發財的機會不少。
陸紹棠可是烈士,追悼會收一筆,那頭七不得上墳?以後清明節不得掃墓?
縣裡公社不得定期往陸家送撫卹品?
別的不說,一年給五十斤白麵、十斤油、十斤肉、幾斤棉花、兩匹布不算多吧?
他越想越得意,坐在椅子上身體後仰,穿著皮鞋的腳搭在破舊的辦公桌上,得意的時候兩隻腳一點一點的,椅子就往後仰得只有兩條後腿著地,發出不堪重負的吱嘎聲。
老支書氣得起身揹著手拉著臉哼哼著走了,他孃的,咋不摔死個癟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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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陸家莊去縣城雖然有四十多里路,可方荻花力氣大,騎車快,林姝覺得沒多久就到了。
這要給自己,怕不是得騎兩三個小時?
這差距。
關鍵人方荻花臉不紅氣不喘的呢。
方荻花不是那種進城緊張得嘴巴跟被萬能膠粘住一樣張不開,更不知道邁左腿還是右腿的鄉鄰們,她見人先打聽新華書店在哪兒,直接趕過去一點都不浪費腳力。
林姝:“娘,咱先去醫院。”
方荻花:“書店近,就擱眼目前兒呢。”
這時候新華書店樸樸素素兩間小門面房,門口還擺了小人書攤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