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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蘿蔔絲。那時我只是毫無意識地被塞到某個套頭毛衣裡,吃著門口小店賣的五角錢零食。似乎也有過因為媽媽不准我頻繁地去找小店老闆聯絡感情而大哭大鬧過,但那時對於錢的感情還沒有完全的建立,只是將他們簡單化為對父母的不滿。
事實上,當我們還沒有意識到這個社會是會被許多種售價不同的東西區分出三六九等時,生活總是顯得那麼簡單與平和。
那會兒我念幼兒園,也可能連幼兒園都沒有進,全家還留在外地,身為知青的父母一邊工作一邊想著辦法怎麼返回上海,記憶裡他們的工資都沒有上三位數,家裡的開銷又總是減少不了的。我是個一無所知的小屁孩,聽不見爸爸與媽媽關於生活的合計,只會記得他們給了我什麼,沒有給我什麼。又因為對花花世界一無所知,所以對於他們給了我什麼的記憶,總是比沒給我什麼要多一些。
把生活平均分配給了吃飯、睡覺和看電視、在後院裡玩耍的時候,誰也不會來告訴我,有哪些好東西,比看卡通動畫、摘向日葵子更有趣的東西,是多少多少錢。那些爸爸媽媽知道的價值,全都被他們阻擋在了我所接觸的世界外,什麼都單純得沒有起伏。
過了許多年後,一隻阿童木的玩具以我完全忘懷的樣子重新出現在腦海裡。是在讀到高中的某一天,我從父母的某個抽屜裡找到一本黃皮記錄冊。非常小的冊子,也就一巴掌那麼點大。因為圓珠筆書寫的緣故,封面上那"女兒日記"四個字已經在久遠的年月裡糊開了。爸爸在十多年前的筆跡讓我感覺驚訝和有趣,又由於被那四個字誤導,使我起初以為難道是我每天寫的日記嗎。
其實不是。是爸爸每天寫的關於我的日記。沒有太長的篇幅。都是一小段一小段。給我吃了什麼。我做了什麼。我玩了什麼。今天帶我見了什麼樣的人。從日期上推斷,那時我應該五歲吧。總之很小。因而他提的事件,都一點也不記得了。
裡面寫到了一段他去購買阿童木玩具的過程。此刻小本子不在身邊,所以我不可能將那段話準確無誤地摘下來。
可又記得很清楚。
爸爸是這麼寫的。"今天在城裡看見一個阿童木玩具,一塊兩毛五分錢。想了很久,還是給毛毛(我的小名)買下來了。買完後,小黃的車子開去辦公事,所以我只能自己走回去。不知道是不是午飯沒吃的關係,走了一個小時後感到很餓,但是因為買了玩具所以沒什麼錢了,最後只夠買一個白饅頭。五分錢。回到家時很累。不過毛毛很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