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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穿內褲。
薄薄的裙襬,勾勒出輪廓。
一陣涼風吹過,細白的雙腿情不自禁顫一場。
這不怪他,因為簡牧舟有很大的惡趣味,在家裡從不給小喪屍穿小內褲。
夏溪絨逐漸忘記內褲是什麼。
像身體和思想都成為了簡牧舟的專屬。
“嘶嘶嘶。”
夏溪絨嗅動鼻尖,四處都聞不到簡牧舟的味,眉頭皺
皺,圓溜溜的烏眸下揚,更加不悅。
他覺得自己該要吃人了,不然簡牧舟總以為他好欺負,竟然把他一個壞喪屍丟在家裡不管!
他邁動雙腿,搖搖晃晃、跌跌撞撞地走起來,時不時踉蹌一下,顫抖的驚叫發出。
隨時都會摔倒。
幸好夏溪絨沒走出多久,就見到了一個男人。
男人背對他,衣服破敗,染滿鮮血,雙腿修長,肩寬窄腰。
夏溪絨看不出男人的身材好,只覺得這個男的看起來很好吃。
像煎炸成金黃色的驢肉,嚼勁十足,令人回味無窮。
下一刻,醫學奇蹟發生,夏溪絨的腿好了,裙襬飛揚,朝男人飛奔而去!
“嗷!”
他從背後咬住男人的脖頸,小喪屍的咬合力不容小巧,尖牙深陷男人的皮肉。
想象中的新鮮血味沒有傳來,一股不好吃的味道直衝腦門!
嘔!
夏溪絨猛地鬆開嘴,咧齒咧牙,紅嫩嫩的小舌頭往外吐,斯哈斯哈不停。
他吃到了同類!
一隻大手將夏溪絨從後背提起來,放到地面。
“夏溪絨?”
年輕的男聲落下。
轉過身的男人,面板蒼白,五官俊秀而溫和,透出幾分病氣,眉眼間彷彿有化不開的雨霧。
如果忽略他的血汙、只有眼白的眼、腐爛的部分血肉,會以為他是一名文質彬彬的學者。
他生前也確實是學者。
著名的人類基因學家,裴知年。
“夏溪絨……?”
裴知年剛恢復人類意識沒多久,就遇上想找的人,以為自己看錯了,不可置信地喃喃。
“嘶嘶?”
夏溪絨歪歪腦袋,疑惑。他丟失大部分記憶,不記得眼前人是誰。只知道這是一個難吃的臭男人。
裴知年輕撓夏溪絨的下巴,神色溫和,嘴角帶有笑意,像在安撫小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