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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百姓花白的頭髮在月光下泛著光亮,他穿著一身舊式橄欖色警服,沒有任何警銜標誌,只有一枚圓形的盾牌紀念章掛在警號配戴處。如果仔細看,他的上衣脖頸處沒有釦子,有意識地把領口敞開著,將九七式灰警服的領子翻在外側,露出領端下角機繡的警徽標誌。這種苦心設計的裝飾,是讓在押人員仍然認為他還是一名警察。可事實上他已被取消了警籍,並且受過刑事處分,判過緩刑,只是因為看守所人手緊張,沈作善才破例讓他臨時幫忙做看管員的。
這張百姓原來是個預審員中的業務尖子,可也是出了名的倔脾氣,遇事愛認死理抬硬槓,一遇到疑難案子,就會像土鱉一樣咬住不放。犯罪分子怕他,背地裡相互賭咒說:“誰要使壞,讓他出門碰見張百姓,星星出齊嘴不松。”並送他綽號“咬死嘴”。其實,這老張頭並不老,才四十六七歲,在看守所幹了二十幾年了,還是一個股級幹部。他的優點是耿直認真,缺點也是耿直認真。卓越還十分清楚,張百姓還是大猇峪案件的預審辦案人,後來在執法大檢查中莫名其妙地被錯案追究,因為判了緩刑,他一直在申訴不停。此時,他把手提夾層飯盒放在床邊,拍了拍卓越的肩頭。
“袖珍老弟,一直想看你,就是湊不上機會。你要想開些,你的事大家都在抱不平,就是那幫鬼在整人,拉屎拉到井裡——不要跟狗上憋氣。總有一天會水落石出的。”
“謝謝你來看我,這些天,我實在想不起來,自己究竟有什麼把柄在他們手上攥著。”卓越披衣坐著,心裡透著感動,更希望瞭解一些有關自己的資訊。
“我就是來給你講這件事的,前幾天,我看檢察院孫啟明他們找‘胖蛤蜊’取證,聽說是他給派出所提供過五萬元贊助款的事兒……”
卓越一下子想起了三年前的一樁事情。五萬元款項的來源終於在腦海中對接起來。原來,這“胖蛤蜊”正是黑海白鯊飯店的老闆,早些年靠開礦有了些本錢就到南方做房地產生意,那年衣錦還鄉,還開了一臺凱迪拉克回來。這小子是隻愛吃腥的肥貓,一到夜間就不甘寂寞。一天晚上,派出所組織掃黃抓嫖,看到他從一家髮廊拉走了兩個東北妹。所裡兩個民警租了臺夏利車冒雪追趕。這“胖蛤蜊”為安全起見,在滄海城郊結合部一家飯店開了房。屋外的民警蹲守到半夜破門而入,胖蛤蜊束手就擒,十分懊惱地說,自己喝多了酒,買賣還沒有成交,太虧。還問能不能再給30分鐘時間,完事兒了再到派出所。民警沒有跟他客氣,當場執罰,而且把他帶到了卓越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