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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魯亞克三十五歲出版的《在路上》是本奇書,這本書讓他一輩子甚至幾輩子都夠了。只要人類社會還有書店存在,人類還讀書,百年後、千年後,這本書還會立在書店的書架上,還會讓文藝青年熱血沸騰。這本書奇怪的地方是:沒什麼特別的人物,幾個面目不清的不知道怎麼活著才好的二逼青年;沒什麼特別的故事,幾個二逼開了輛破車從紐約開到舊金山再開回來,一路上叨逼叨,找錢買汽油,錢富餘一點就買酒買藥,喝高了或者死活喝不高就去泡妞,偶爾泡妞還能掙到一些錢買汽油;沒什麼特別奇特的結構和遣詞造句,一本流水賬從東記到西,從西記到東,凱魯亞克仗著咖啡、酒精、豆湯、香菸和藥物三週內寫完;儘管沒有一切特別的地方,我還是一口氣讀完,然後又一口氣再讀了一遍,然後買了五本送人。
迷死人不償命的是瀰漫在文字間的那股邪魅氣質:“The only people for me are the mad ones, the ones mad to live, mad to talk, mad to be saved, desirous of everything at the same time, the ones who never yawn or say a commonplace thing but burn, burn, burn like fabulous yellow roman candles exploding like spiders across the stars and in the middle you see the blue center light pop and everybody goes ‘Awww!’”(對我而言,只有瘋子才算得上是個人,瘋著過、瘋著說、瘋著渴望被拯救,一時間渴望生命中的所有,從不厭倦、從不扯淡,只是折騰、折騰,像神奇的羅馬蠟燭煙花一樣折騰,蜘蛛般的微火爬過星星,藍色花火在中途突然升騰,所有人都喊“哇!哇!牛逼哇!”)
這本《在路上》幾乎和古龍所有的小說一起構成了在路上對我的極大誘惑:路上有瘋子、美女、風景、酒、奇遇、詩句、秘籍、真理。
二十年來持續在路上,平均三天一飛,才發現在路上哪裡有在家裡宅著好。在路上,似乎一天沒幹什麼都很累,古人創造個成語叫“鞍馬勞頓”是有道理的。在路上,無數好時光耗在堵車、安檢、等飛機起飛、辦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