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十三 (第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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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的手?”
洪陽:“韓勇,是他,是他提議找到他們之後,給他們一點兒教訓,也是他動手先打的人。”
明堂:“他們有沒有反抗?”
洪陽點頭:“反抗了,反抗得很厲害,特備是那個戴眼鏡兒的男孩子,走了之後又拿了一根棍子回來,我們幾個因為喝了酒的緣故,所以就下手重了點兒,但不曉得是咋個回事兒,兩個人就沒氣了。”
洪陽道:“哪裡想得到他們那麼大的兩個男孩子,竟然不抗打。”
明堂氣憤不已,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那是兩條活生生的人命,你不僅沒有一點兒悔過之心,竟然還要怪他們不抗打!打人這件事兒,在你眼裡難道就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洪陽意識到自己說錯話了,立馬改口:“不正常,不正常,是不正確的行為,對於他們兩個的死,我非常自責。”
明堂冷眼看著他:“自責?那你為什麼不自首,而是繼續在學校裡做保安?”
洪陽:“因為膽子小,我不敢,那是兩條人命,我也怕承擔責任。”
明堂冷笑:“說到底,就是不想坐牢。把他們的屍體扔進湖裡,你們就不會做夢夢到他們來找你嗎?”
洪陽不說話了。
明堂氣憤道:“你自己也是做父親的人,你就沒有想過,有人這麼對你的孩子的時候,你會不會心疼?真不知道你是怎麼下得去手的?”
兩個還沒到18歲的孩子。或許他們還想著,回去的時候,給他們的室友帶上一份烤冷麵。
只是,很可惜。
他們再也回不去學校了。
也沒有未來了。
對洪陽的審訊沒有停止,明堂努力地剋制著自己的情緒,問道:“為什麼要把他們丟進湖裡,誰提出的,麻袋哪裡來的,繩子哪裡來的,運輸工具從哪裡來?”
洪陽道:“是林小明提出的,林小明回老家的必經之路就在那邊兒,因此他提出了將屍體丟進湖裡。麻袋和繩子都是林小明從家裡拿的,是用林小明他哥的麵包車,將他們兩個的屍體運到碧湖附近,丟進湖裡的。”
倒是給自己撇的最乾淨了。
好像事兒全別人做的,和他自己一點兒關係都沒一樣。
可邱少揚詐他們的時候,撒腿跑的人是他,心虛的人也是他。
人總是會把對自己不利的因素統統都排除,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利益。
有句話說得好,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句話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