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4/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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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你說這世上誰最親?
我說:你老婆?
他說:不對,毛主席最親!
毛主席的頭像在人民幣上印著,他親了一口,又親了一口,然後要把錢交給我。五富除了身上裝些每日收破爛要付的零錢外,剩下的錢都是由我保管的。在我居住的屋子裡你看著什麼窟窿都沒有,但支床的那一摞磚抽開第三塊,裡邊就有了一個洞,洞裡藏著兩個油紙包,一個包裡裝著我的錢,一個包裡裝著五富的錢,五富的錢包裡夾著一張紙條,記錄著他交給我的數目和次數。現在五富要把今日的盈餘交我,我倒害怕把錢數搞亂了。既然替人家管錢,就得對人家負責,這是我劉高興做人的原則。我讓五富回去了再給我,他就把錢裝在了腳上的鞋墊下。
我說:喲,拾了一雙皮鞋?
五富說:我是金手呀?!送的,一個老太太送的。
我說:會送你皮鞋?
五富說:真是送的,老太太說是她兒子的,她兒子或許有了新皮鞋,或許她兒子去世了。鞋是好鞋,只是小了點,夾腳哩。
五富的一隻腳果然五個趾頭擠在一起,腫得像紅蘿蔔。
脫了脫了,我讓五富把鞋脫下來。你穿什麼皮鞋呀,你是穿皮鞋的人嗎?土狗就是土狗,狼狗就是狼狗,你穿上別人還以為你是偷的。
我的腳比五富的腳窄,穿上皮鞋正合適。可以說,這雙皮鞋在原主人買的時候就是給我買的。你想想,我來西安時原本要換上一雙新鞋的,但陰差陽錯,一忙亂竟忘了帶,這也不是活該要穿這雙皮鞋嗎?我穿上皮鞋使勁在地上跺,又走了幾步,不疼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