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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米遠,有路燈照著。某乙時不時地回頭看我們一眼。某甲說,不要回頭,回頭就露餡了,你在前面走著,有事我們會衝上來的。這時某乙總算雄起了一點,罵道,我靠,某甲我他媽的要被你玩死啊,我不玩了。某甲過去安撫他,連損帶捧的,好像某乙不參與這個遊戲,他就會被立即排擠出他們的圈子。我不得不承認,某甲的態度是友好的,所謂謔而不虐,但我想不通他為什麼要玩這個遊戲,到底有哪兒讓他覺得有趣呢?是這個遊戲好玩,還是某乙本身好玩呢?
某乙繼續在前面走,說實話,他走路的樣子還真有點像女人,帶內八字的。我們跟得很緊,二十米的距離顯然是太近了,敲頭殺手要敲某乙的話,恐怕得插隊插進來。這個距離被我們自覺地拉開了,某甲沒有慫恿,而是我們自覺地意識到了,自覺地將某乙撂在了前面。最後某乙收縮成了一個很小的白影子,我們呢,談不上是在跟他,我們只能是遙遙地望著他,甚至連望都望不太清了。鍋仔說,這點距離又太遠了,真要是有個殺手出現,某乙必然是被敲死,然後兇手被我們捉到。某甲說,你們都不知道吧,死掉的校花是某乙的暗戀物件,愛得死去活來都沒找到機會表白,他這也算是為愛付出。
在我認識某甲的兩年時間中,他就是這麼一個人,愛擠兌人,愛出風頭,並不幽默但自以為很幽默我是多麼受不了這種人,有時你覺得他什麼都明白,有時又覺得他是個不通人情世故的白痴。
鑑於某甲和某乙之間的關係,我沒有多說什麼。其他人也抱著一種看熱鬧的心態,只有鍋仔對那幾萬塊的賞金有點動心,不過他很快也明白了,這是一個遊戲,真要撞上殺人狂的話,賞金未必會有。醫藥費是肯定少不了的。至於某甲,他是最投入的人,他一直在對我們講某乙暗戀校花的事情。
直到跟丟了某乙,這件事變得不好玩了。
我們沿著倉庫區外圍的一條街道走著,我們沒有進入倉庫區,那裡的道路呈棋盤式,牆也好,房子也好,看上去都差不多,走進棋盤裡,人會有種茫然之感。再往裡走就是鐵路,鐵路將這裡硬性地劃分出一道邊界。路上沒有行人,一度有幾輛卡車排隊開過我們身邊,車燈閃耀,喇叭震天,它們過去之後,整個世界無可挽回地陷入寂靜與黑暗中,這時我們’發現某乙消失了。
我們喊他的名字,除了招來倉庫區裡狼狗的吠叫之外,沒有任何迴音。我們站在原地做了一番推論,有說某乙已經偷偷回去了的,有說某乙可能躲起來的,但沒有人說某乙遭遇了不測,因為,這是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