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李壯馬幫被抓捕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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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進入馬幫隊兩年,表現良好,今年接替了去分店工作的前副隊正,當了第三小隊副隊正。
大家坐定以後,朱小山等人才把這次晚回的原因說了,原來他們在豆沙關被巡檢司扣押了兩天。他們最後是靠民團身份並且補足了鹽稅,外加一筆罰款才得以脫身的。其他鹽場的鹽擔擔和馬幫隊現在都還沒有被放人,巡檢司只讓一兩個人回來報信,其他人還在巡檢司監牢等著十里鋪的東家派人去處理呢。
其實上次興辦洋務懇談會後,李壯就有感覺,朝廷在平息叛亂後,肯定要處理像十里鋪鹽場這樣長期大量鹽巴徵不了稅的情況。至於說這些附加在鹽巴上的各種各樣稅金、捐銀到底合不合理那是見仁見智的事情,但十里鋪九成九鹽場大量販賣私鹽那是不爭的事實。
以現在李壯友堂鹽場為例,他們只有三張大鹽票,共計一千五百引,每年繳納九千兩鹽稅,加上各種捐各種附加,每年最少繳納萬兩以上,這還不算時不時被索賄。所以這樣算下來李壯的每斤鹽巴光是稅務成本最少就是二十文,加上鹽場人力、資金成本,出場價二十五文就是保本,走馬幫到雲貴成本每斤最少就要三十五文。
如果李壯完全合規合法,那每年就生產這麼三票六千石鹽巴,估計早就喝西北風去了。所以包括李壯友堂在內,十里鋪鹽場就沒有不超引出鹽的,也沒有人會傻乎乎去給這些本就不合法的鹽補稅。現在李壯友堂普通工人每天工錢只有四十文,這在十里鋪已經算是高工錢了,可見每斤鹽巴二十文的稅務成本其實是一個非常可怕的事情。
這次李壯友堂走馬幫帶過去六百石鹽巴和五百擔其他產品,最後補交了九百兩稅銀還被罰款六百兩,憑藉馬幫隊民團身份沒有被扣押貨物和拘禁。朱小山說這次私下送禮都不行,說是上面要搞什麼清廉吏治,已經處理了大批師爺。巡檢司官吏已經明確告知了朱小山他們,下次如果鹽巴沒有完稅憑證,就要按律令沒收鹽巴,抓捕人員了。
李壯於是立即安排接下來走馬幫鹽巴全部走鹽垣正常交稅。反正今年的三張鹽票一千五百引前面實際只用了幾十引,剩下的用到過年應該差不多。只不過成本增加,利潤降低而已,總不能不做鹽巴了吧。只是明年該怎麼辦呢?我全部合規合法,三張票最多也就用三四個月,現在又買不到新票了。
算了,反正十里鋪還有那麼多鹽業大佬,看看他們接下來怎麼做吧。估計這一兩天那些同行也會來找自己,李壯就不再去想這些事情了。除了鹽稅巡檢的事情,朱小山還特意留下來單獨告訴了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