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資本主義積累的一般規律 (第3/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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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產生更大和更多的願望,而人的願望越少,他的需要也就越容易滿足。”【貝·德·孟德維爾《蜜蜂的寓言》1728年倫敦第5版附註第212、213、328頁——“有節制的生活和不斷的勞動,對於窮人來說,是通向物質幸福<他是指儘可能長的工作日和儘可能少的生活資料&的道路,而對於國家<即地主、資本家和他們的政界顯貴與代理人&來說,是通向富裕的道路。”《論手工業和商業》1770年倫敦版第54頁】
孟德維爾這個誠實的和頭腦清晰的人還沒有了解:積累過程的機構本身,會在增大資本的同時,增加“勤勞貧民”即僱傭工人的數量,這些僱傭工人不得不把自己的勞動力轉化為日益增長的資本的日益增大的增殖力,並且由此把他們對自己所生產的、但已人格化為資本家的產品的從屬關係永久化。弗·摩·伊登爵士在他所著《貧民的狀況,或英國勞動者階級的歷史》一書中曾談到這種從屬關係,他說:
“在我們這個地帶,為了滿足需求,就需要有勞動,因此,社會上至少有一部分人必須不倦地勞動……
但是一些不勞動的人卻支配著勤勞的產品。這些所有主所以能夠如此,僅僅歸因於文明和秩序;他們純粹是市民制度的創造物【伊登應當問一下:“市民制度”又是誰的創造物?他從法律幻想的觀點出發,不是把法律看作物質生產關係的產物,而是相反,把生產關係看作法律的產物。蘭蓋只用“法的精神就是所有權”這樣一句話,就把孟德斯鳩幻想的“法的精神”推翻了。】。因為這種制度承認,除了勞動之外,還可以用別種方法佔有勞動的果實。擁有獨立財產的人所以能夠擁有財產,幾乎完全是靠別人的勞動,而不是靠他們自己的能力,他們的能力絕不比別人強;富人不同於窮人的地方,不在於佔有土地和貨幣,而在於擁有對勞動的支配權……
對窮人適宜的,不是使他們處於卑賤的或奴隸般的地位,而是使他們處於安適和寬鬆的從屬關係,對擁有財產的人來說,他們則應當對於為他們勞動的人擁有充分的影響和權威……
每一個懂得人類天性的人都知道,這樣一種從屬關係是工人自身安樂所必需的”。
順便提一下,在亞當·斯密的學生中,只有弗·摩·伊登爵士在十八世紀有過某些重要的成就。【假如讀者想提醒我們不要忘了1798年發表《人口原理》的馬爾薩斯,那我也要提醒你們:他這本書最初的版本不過是對笛福、詹姆斯·斯圖亞特爵士、唐森、富蘭克林、華萊士等人的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