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要殺的是我不是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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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我頓時恍然大悟,昨天應該是燕然在關鍵時刻幫我解圍,並且出手擺平後續的各種麻煩事兒。
“燕姐……謝謝你!”
我眼含感激,努力做出微笑的樣子,只不過各種紗布繃帶,搞得我很難做出什麼動作。
“別動!”
燕姐嗔怪地說了一聲,“江楓,這件事兒你不用管,也用不著謝我,本來就是我自己的事兒!”
我有點迷惑,我打架怎麼倒成了她自己的事兒了。
“流連是我的產業,不過我很少到東河來,服務員都不太認識我罷了。”
燕姐隨後解釋一句,我這才明白過味兒。
怪不得她要在流連請客呢,嘿嘿,原來是自家後花園,肥水不流外人田啊。
現在有人膽敢在燕然的地盤撒野,於情於理她都要維護自己權威,更要替流連的信譽著想。
畢竟萬事講究先來後到,飯店開門做生意,來者都是客,只要肯花錢,食客本不應該有高低貴賤之分!
況且,誰也沒有‘該’給你黑五預留最好房間的義務,除非預定。
但預訂還有過時不候取消訂單一說了,對吧!
想到這裡,我心裡多少好受點兒,看來燕姐出手幫我,更多的考慮還是她自己的生意,這樣也好,我江楓也不算欠她太多人情。
人情債,最難還,小鬼閻王不敢纏。
這句話本身就體現了人情世故中的各種難解、糾結關係。
“不管怎麼說,還是謝謝你,不然牢獄之災我躲不過去。”
我說的這句可是大實話,就算燕然幫我了事兒,但我打人致傷也是事實,法律在判決的時候會考慮一些前因後果,但絕不會因為有了這些因果關係而放棄懲罰。
比如一個人被仇人迫害家破人亡,但如果他事後去報復,手刃仇敵,自己還會落下故意殺人的罪名,這一點毋庸置疑。
我打傷黑五和槍手,就算我佔理,就算我自己也受傷,但有些責任還得負!
沒辦法,法不容情。
這次和在川菜館痛打黃毛不一樣,因為廖瀟的緣故,那時候不會有人膽敢報警。
而,民不舉官不究嘛。
“我都已經說了,這是我自己的事兒,小事情,你就不要再多說!”
燕姐微微皺起眉頭,似乎對這種話題十分不以為然。
我暗自猜測,難道黑五這種地頭蛇、惡霸,在燕然眼中根本就是狗肉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