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兩個人的夢話 (第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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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處什麼的都是暫時的,我遲早要自市門戶。你知道久安堂吧?說起來司徒久安的女兒司徒玦算是我師姐,我們打過幾次交道,聊得還不錯。司徒久安身體不行了,原本管事的姚起雲出事後,久安堂就等於沒了主心骨。要我說司徒玦這個人個性太剛強,不是經商的良材,她自己也很清楚這一點。雖說傅家暫時接手了這個爛攤子,但傅鏡殊哪裡顧及得了方方面面,再加上他們家族原本也涉足藥業,如果司徒玦執意不肯合併,那勢必大家都很為難。這可能是我的一個機會,我和司徒玦不一定要做對手,相信兩相權衡,她會更願意與我合作。我要等的,是一個時機,現在最重要是先站穩腳跟。”
“但是堯開畢竟也有你爸爸的心血。”
“當年我爸媽一塊打拼,順風順水的時候是恩愛夫妻,因為他的決策失誤導致經營失敗,他卻轉頭就找了個更有錢的女人,把爛攤子都丟給了我媽,還口口聲聲對外說是找到了真愛。我聽了都替他臉紅。好,就算他全盤否定和我媽的感情,不愛就不愛,沒什麼了不起。但我媽最後的心願只不過是想見他一面而已,這個要求應該不算太過分吧。就算是穿舊了的一件衣服,丟棄之前尚且會多看一眼,何況是陪他二十多年風風雨雨走過來的髮妻。”
“難道你想要報復他?”
“我回到他身邊的時候心裡是想過,遲早要讓他下半輩子都為自己做過的事後悔。但這些年看著他頭髮一點點地白了,身體不怎麼樣,什麼雄心和魄力都消磨得差不多了,整天就想著守著這點兒家業和老婆孩子好好過小日子,說實話我已經不那麼恨他了。他也不容易。人首先想著保全自己也不是什麼大錯。要怪只怪我媽太傻,把愛看得太重,自己一點兒餘地都不留。我爸對我也還說得過去,最起碼他還知道於心有愧,每次我在他身邊,他都不敢直視我的眼睛。正因為這樣,他心裡記得我是他兒子,卻希望我離得越遠越好。”
池澄好像說累了,停頓了下來,氣息悠長。時間會讓人淡忘愛一個人的原因,同樣也會淡忘恨一個人的緣由,“念念不忘”是件奢侈品,需要太多的心血、勇氣、恆心,甚至是不斷的自我催眠。旬旬不禁去想,既然如此,何以池澄時隔三年還要再出現在她的身邊?是出於愛,還是恨?或者兩者兼而有之?將心比心,要是將她換在他當年的處境,偷戀著的人一夜春宵後留下那筆錢揚長而去,她勢必會感到羞辱且傷心,但時間一長這件事也早就過去了。池澄的不忘,除去骨子裡烈性要強的因素外,也許更多的是因為他得到和值得記取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