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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我叫顧長歡,是先皇三子顧昀的女兒,當今聖上顧傾的侄女。雖然我並未有任何封號,但宮裡人都知道,我比公主都要尊貴。就像今日之事,若換作任何一人剪了三公主的頭髮,必定要挨一頓板子。但每次我闖了禍,皇叔總是佯裝未見。
晉陽有傳言,景帝子女雖多,然,唯疼惜兩女,思箏和長歡。他們甚至猜測,我是皇叔的私生女。
我十三歲之前,隨著爹爹和孃親住在忘憂谷中,那時皇叔每年都來忘憂谷看爹爹。
皇叔這般疼愛我,我也很困惑,我闖了這麼多禍,他卻從來不責怪我。我只聽嬤嬤提過一句,皇叔和爹爹是先皇唯一留下的兩子,而且爹爹曾救過皇叔一命,因此皇叔對爹爹格外親近。我沾了爹爹的光,得以在宮中橫行霸道,恃寵而驕。
走出御書房,我一眼便看到臺階下的男子。
他一身鮮紅的官服,負手而立,面目清俊,眸子黑沉,似清風中的一株玉樹。
他便是皇叔口中的男禍水,沈少安。
我瞧見他,剛想過去,但在看到他面前哭得梨花帶雨的三公主後,我特別後悔為什麼沒把三公主剪成一個禿子。
我心中煩悶,便去找思箏倒苦水。我一邊啃蘋果,一邊絮絮叨叨,把蘋果當成三公主的腦袋啃得咔咔響。
思箏說我吃醋了。
她說得沒錯,我確實是吃醋了。
我喜歡沈少安喜歡到肺疼,可三公主卻整日在沈少安面前晃,把我氣到胃疼。
初遇沈少安時,我十三歲,隨著爹爹和孃親生活在忘憂谷中。
孃親身體不好,爹爹患有腿疾,常年坐於輪椅之上,而我卻自幼頑劣,精力旺盛,讓爹孃很是頭疼。
終有一日,爹孃實在不想再看到我在他們面前晃,便修書一封,讓京城裡來人把我拎走。
來的人,便是沈少安。
直到現在,我還記得那是一個暮夏,清風吹著山間的林木,帶著輕微的涼意。我蹲在爹爹身旁禍害庭院裡的木槿,忽然聽到身後傳來沙沙的腳步聲,接著便是一個清朗的聲音響起:“殿下。”
我回過頭去,只見一人站在斑駁的晨光裡,青衫玉帶,面目白皙,輪廓分明,手中一柄玉骨扇,清雅至極,芝蘭玉樹。
我自幼生活在忘憂谷,除了爹爹和皇叔外,再沒見過第三個男子,所以當沈少安出現在我面前時,我險些被他晃瞎了眼。
他是爹爹的故人,我應喚他小叔。但想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