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陰陽之屍 第五章 生死之肺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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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10到12月之間,馬山縣爆發了一場甲型肝炎流行,發病109例,死亡3例。為了控制疫情,各醫院、衛生所到所有村子中走訪調查,採集血液樣本。那原本是一場疫情,和身為法醫的我沒有關係,至少用不著我,沒想到在當時竟發生了一件慘案。
11月2日的中午,有一個叫王雅莉的女醫士著急地跑來馬山縣公安局,問朱明川在不在,跟民警報告田林村有情況。我走出來一問,這才知道王雅莉在田林村採集血液時,看見一家人要去山裡埋一個死嬰。死嬰是女性,剛剛出生,那家人是在家中為產婦接生的,並沒有去衛生院。王雅莉很年輕,見不得半點罪惡,她懷疑那家人重男輕女,活活地悶死了女嬰。
我問王雅莉,你又沒看見人家分娩,你怎麼知道女嬰生下來不是死的。王雅莉氣喘吁吁,告訴我她在採集血液時,聽到產婦痛苦地呻吟,後來還聽到嬰兒短暫的哭泣聲。當看到那家人要去掩埋死嬰,王雅莉就以為嬰兒出生後健康有問題,也擔心嬰兒還沒死透,仍有救活的機會,於是她就上前詢問了情況。哪知道,那家人慌張作答,女嬰生是死產,堅稱女嬰不曾發出過哭聲。
80年代,類似的事並不少,很多人為了生男孩,真的狠得下心腸。當時,政府已經開始嚴打殺嬰的犯罪行為,我對殺嬰兒的事也極度痛恨,隨即就跟另一位民警趕去田林村。有人可能會問,嬰兒已經死了,分娩時有意外情況發生,嬰兒沒有保住,這並不罕見,有什麼方法能夠斷定嬰兒出生時有沒有死呢?這話沒錯。產婦是在自家分娩的,她的家人都矢口否認,光憑王雅莉一面之辭,確實不能妄下結論。
在這類案件中,嬰兒是死產還是活產,往往就是案件的關鍵所在。
起初,那家人死活不同意我們帶走女嬰的屍體,經過艱難的溝通,傍晚時我們才把屍體帶回來。當然,我們辦案不能有主觀情緒,否則無法以法服眾,證據就是一切。正如美國廢奴運動領袖菲力普斯?W說過的話:Every law has no atom of strength,as far as no public opinion supports it(中文意思:若是沒有公眾輿論的支援,法律是絲毫沒有力量的)。
我把死嬰的屍體帶回來時,天已經黑了,冷風吹得跟鬼哭一樣。為了儘快盡善地處理這樁案子,一回縣城,我就馬上跑去衛生院的太平間對死嬰進行屍體解剖。為什麼法醫解剖要來醫院,難道沒有影視劇裡法醫專門使用的解剖室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