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5)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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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上司不喜歡我,他是個年輕人,二十六、七歲。我可以看出在他眼中,我像只爬到面前乞憐、惹人厭的老癩皮狗,其實連我自己都厭惡自己。但是……我無法控制自己,我真想告訴他:年輕人,這是在監獄裡過了大半輩子的結果。在牢裡,每個有權的人都變成你的主子,而你就成為主子身邊的一條狗。或許你也知道自己是一條狗,但是反正其他犯人也都是狗,似乎就沒有什麼差別了,然而在外面世界的差別可大了。但我無法讓這麼年輕的人體會我的感受。他是絕不會了解的,連我的假釋官都無法瞭解我的感受。我每週都要向假釋官報到,他是個退伍軍人,有把大紅鬍子,一籮筐的波蘭人笑話,每週見我五分鐘,每次說完波蘭人笑話後,他就問:“雷德,沒去酒吧鬼混吧?”我答說沒有,咱們便下週再見了。
還有收音機播的音樂。我入獄前,大樂團演奏的爵士樂才剛剛開始流行,而現在每首歌彷彿都在談性愛。路上車子這麼多,每次過街時,我都心驚肉跳,捏一把冷汗。
反正每件事都很奇怪,都令人害怕。我開始想,是不是應該再幹點壞事,好回到原本熟悉的地方去。如果你是假釋犯,幾乎任何一點小錯都可能把你再送進監牢。我很不好意思這麼說,但我的確開始想,要不要在超市偷點錢或順手牽羊,然後就可以回到那個安靜的地方,在那裡,至少一天下來,你很清楚什麼時候該做什麼事情。
如果不是認識安迪的話,我很可能就這麼做了,但一想到他花了那麼大的工夫,多年來很有耐性地用個小石錘在水泥上敲敲打打,只是為了換取自由,我就不禁感到慚愧,於是便打消那個念頭。或是你也可以說,他想重獲自由的理由比我豐富——他擁有一個新身份,他也有很多錢。但是你也知道,這麼說是不對的,因為他並不能確定新身份依然存在,如果他沒有辦法換個新身份,自然也拿不到那筆錢了。不,他追求的單純是那份自由。如果我把得之不易的自由隨便拋棄,那無疑是當著安迪的面,唾棄他辛辛苦苦換回來的一切。
於是我開始在休假時搭便車來到巴克斯登小鎮,那是一九七七年四月初的事了。初春的田野,雪剛剛開始融化,天氣也剛暖和起來,棒球隊北上展開新球季。我每次去的時候,口袋中都帶著一個羅盤。
我想起了安迪說的話:在巴克斯登鎮北邊有一大片牧草地,在牧草地的北邊有一面石牆,石牆底部有一塊石頭,那塊石頭和緬因州的牧草地一點關係也沒有,那是一塊火山岩玻璃。
你會說,這還真是愚蠢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