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黨政主官各執己見 (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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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偉強本來要走,接到村支書張軍的電話,又坐了下來。
“楊書記,不管昨天安排的工作是否違規,是否妥當,但現在已經既成定局。我的想法是,要穩定好群眾的情緒,你看,請羅勇書記帶隊去穩定現場,怎麼樣?”
楊再強也擔心鬧出群體性事件,便答應了:“可以,你給他打電話。”
寧偉強打電話:“羅書記,我現在在楊書記辦公室,已經跟楊書記報告了,安置點的群眾,有些要走,麻煩你馬上帶幹部過去,做一下工作,我隨後來。”
他不想讓羅勇為難,因為按黨委會研究決定,他已經被暫停工作了。於是他直接說,已經向楊再強作了報告。
羅勇一口答應了下來。
寧偉強知道,自已拿工資請這些群眾吃飯沒有問題,但自已出錢去補群眾的誤工補貼,就不行了。
一是沒有這個道理;二是他也出不起這錢。這事,還得著落在鄉財政上。不然,羅勇帶隊去做工作,也不好做。
“楊書記,我們昨天為了動員群眾撤離,已經承諾了發放一天的誤工補貼。現在減半發放,那黨委政府的信用怎麼辦?所以,我還是建議,實打實的發一天的補貼。”寧偉強繼續爭取。
楊再強嘴角一撇:“你看,偉強同志,這就是典型的官僚主義,未經充分調查研究,作出不符合實際情況的決定,最終誰來買單?”
寧偉強心中煩悶,感覺到楊再強有些陰陽怪氣的態度,心中想著,這楊再強,格局也太小了。
這點誤工補貼,對寧偉強來說,可能有點大,但對鄉財政來說,毛毛雨了。
不過,寧偉強也清楚,楊再強並非捨不得這點錢,而是針對他寧偉強。
人在屋簷下,一定要低頭嗎?
寧偉強就是咽不下這口氣,仍然據理力爭:
“楊書記,我昨天在會上已經作出表態,組織上如果對我本人作出處理,我全盤接受,這算我個人的買單。但承諾群眾的事情,我們應該做到。我又不是和群眾作交易,喊他們拿到誤工補貼後拿一半給我。是,我不是出不起這筆錢。但不是我個人貪汙受賄,沒有理由我個人來買單。”
楊再強也不說話,就看著寧偉強辯駁。他覺得這是寧偉強氣急敗壞的表現,看起來讓人特別爽。
誰讓你不聽我招呼的?你這是在挑釁我作為黨委書記權威,知道吧。
別說你是提名鄉長,就算你已經當選鄉長,那不得還要聽黨委書記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