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卷 第一章 决战荒漠 (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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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虎义远去的雄壮背影,龙鹰心生异样,有种虎义踏足的,再非毛乌素的边缘,而是一步步深进大沙海去。
对虎义与乌薄格的仇恨,由于虎义从未直接提及,他是一无所知,知的是虎义乃长于大沙海里绿洲的克仑雅巴族,十七岁时遭薛延陀马贼灭族,虎义避过大难,自此矢志报仇,到了回纥去,闯出名堂,却不知其屠族之仇,与乌薄格有关系,其中当有外人难以明白的转折。
风沙一阵一阵的从毛乌素刮过来,吹得不住接近的两人衣袂拂扬,乌薄格不时瞇起眼睛,以避沙子钻入眼睛内去,是高手遇上风沙的自然反应,在沙入眼前运功挡住,抗衡沙漠的侵逼。
相反地,虎义却是与他土生土长的沙漠浑而为一,走得从容自在,宛如在沙海行舟,顺风顺水。
「锵!」
于离龙鹰等人约五百多步,距虎义不到五十步的当儿,乌薄格将人称之为「长柄」的怪兵器离背,在沉近西面地平的红光照射下,烁烁生辉。
他名震大漠的名器,类似中土关刀的型制,刀柄特长,可双手使用,刃长五尺,属挑刀和宽刃刀的混合体,锋锐弯长。
下一刻他已朝虎义疾冲过去,左手继右手之后,握往刀柄1高举往头顶。
其奔速迅似闪电,可是举刀过顶的动作却缓慢至与他的步法非但不配合,甚至矛盾相反。快慢的对比,令人感到他此刀有种无从捉摸的特性,逐寸逐分的往头顶举上去,在他周边处的风沙也似静止下来,登时生出一股日月无光、厮杀沙场的惊人气势,连立在离决战地五百步外的龙鹰一众,仍可感觉到他此刀的压力,首当其冲的虎义可想而知。
众人早想到乌薄格是强横之辈,否则怎能在高手辈出的突厥族里享负盛名。却没想过他如斯了得,可将胜负预告在一刀之内。
此刀已成一往无回之势,集积聚至颠峰的毕生功力,精、气、神贯于一击之内,将虎义完全绝对的锁紧死锁,笼天罩地,欲避无从,即使虎义功力稍胜过他,却失去先机,挡得住亦告阵脚大乱,乌薄格则在气势如虹下,刀势大盛,接踵而来的刀招将似水银泻地、无隙不窥,狂风暴雨的骤打,可在数刀之内令虎义落败身亡,胜负系乎起手的一刀。
三十步!
处义被对方的惊人刀气吹得衣发拂扬的当儿,在各兄弟的心儿跳上咽喉顶、惊心动魄之际,终于动了。
弓身,踏步。
虎义的反应,似不受乌薄格的任何影响,有种自我完美、不假外求的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