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的小馬 第四章 常剝皮 (第1/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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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二。
正午。
晴。
天高氣爽,萬里無雲。
兩頂小轎、三匹青驢,從西門出城。
就好像一家人,快快樂樂地要去郊外玩玩一樣。
老皮大馬金刀地走在最前面,就像是大哥。三個小妹妹臉上蒙著黑紗,騎著青驢,爸爸媽媽坐在轎子裡。小馬和張聾子就像是他們的跟班。
一個小跟班,一個老跟班,穿得比轎伕還破爛。
藍蘭問小馬為什麼不肯換套新衣裳。
小馬回答得很乾脆:“我不高興換。”
他不高興做的事,你就算砍下他的腦袋,他也絕不肯做的。
這一行人走在路上當然難免引人注意。他們也在注意別人。
每個人他們都注意。就連藍蘭都不時把簾子掀開一隙縫,留意著過路的人。
路上的人卻沒有什麼值得特別留意的,因為這裡還未到狼山。
這裡是龍門。
龍門是個小鎮,也是到狼山去的必經之地。
頭腦清楚、神智健全的人,絕不會想到狼山去。就連做惡夢的時候,都不會夢到去狼山。
所以經過這小鎮的人,不是瘋子,也有點毛病;不是窮神,也是惡煞。
這小鎮當然荒涼而破落。留在鎮上的人,不是不想走,而是走不了。
走不了的人不是因為太窮,就是因為太老。
一個已老掉了牙的老婆婆,開了家破得連鍋底都快破穿洞的小飯鋪。牆上寫著各式各樣的菜名和酒名,糖醋排骨、溜丸子、陳年紹興、竹葉青,什麼都有。
其實你要什麼都沒有。除了已經快窮瘋了的人之外,誰也不會到這裡來吃飯。
奇怪的是,今天這裡居然來了七八位客人。
看來非但不窮,而且都很有氣派。
七八個人都好像是約好了的一樣,一到正午,就從四面八方趕來了。趕路都很急,可是彼此間卻又偏偏全不認得。
七八個人坐在一間東倒西歪的破屋子裡,幾張東倒西歪的破凳子上。你瞪著我,我瞪著你,身上都佩著刀劍,眼睛裡都帶著敵意。
七八個人都要了一碗肉絲麵、半斤黃酒。因為除了這兩樣外,這地方根本沒有別的。
面早就擺在桌上,酒也早就來了。可是誰也沒有舉杯,更沒有動筷子。
因為麵湯比洗鍋水還髒,酒比醋還酸,老婆婆又早已人影不見,而錢早就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