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夢境】 第十八章 (第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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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來他們在尼斯駐場時的那個“烈火”酒吧,這裡無論是規模還是檔次上都高了許多。雅尼克和他的樂隊又有新歌,曲風明顯比從前柔軟了,沒那麼憤青,悅耳了許多,但也少了些個性。可是他們只唱兩首歌,就讓位子給別的樂隊了。
聽雅尼克跟我說,這裡與尼斯的酒吧可不一樣,沒有那麼多熱情洋溢,喜歡聽音樂跳舞的觀光客,但是有很多職業經紀人和音樂總監出沒,可能今天你還在這裡免費的唱歌,到了第二天已經被髮掘,而在擁有先進錄音和混音裝置的工作室裡試唱了。
我聽到這裡抬頭看看他:“你們在這裡唱歌…… ……免費?”
雅尼克喝了一口酒,看看身邊的同伴沒說話。
他們三個人對來不來里昂也有不同意見。雅尼克認為應該來里昂,這裡有更大的發展空間,更多的機會;鍵盤羅傑很想留在尼斯,那裡他們有可觀而且穩定的收入,而且也不用像走馬燈一樣,唱不上兩首就下來;鼓手讓對於不能夠隨心所欲的演奏他們原來風格的重金屬音樂頗多微詞。
我想的是,讓年輕人唱歌不給錢,這個老闆真討厭。
那是凌晨四點多鐘,夜總會打烊之後,工作人員在打掃,我跟雅尼克他們佔了一張小臺子喝酒,一個人過來給我們每個人的杯子都倒滿香檳。他是個四十多歲的大鬍子,眼睛很精明。雅尼克把我們介紹給對方,這是這家夜總會的老闆扎斯先生,這是我的朋友齊小姐。
我說:“您的夜總會很棒。”
扎斯笑一笑,眼睛看著我說話,同時拍一拍雅尼克的肩膀:“您也這樣認為是嗎?謝謝您,這裡不是一個旅遊區的小酒館,我呢,也只請真正出色的樂隊。”
這個資訊很重要:老闆扎斯先生是看重雅尼克的樂隊的,他親自來斟酒,他想要他們留下來。
我說了,這個時侯的我很閒,沒有功課,沒有找到實習的地方,也沒有情人來約會。我非常用功的唸了四年半的商科,形成了一些職業的敏感,還有經丹尼海格調教過的對人和人之間複雜關係的嗅覺,這讓我對雅尼克的個案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我在第二天下午找到他,想要替他們去跟扎斯先生談一談。
搖滾樂手們租了一個不大的兩層小樓,三個人各佔一間臥室,還有一個很寬敞的能操練的客廳和一個陽光很好的閣樓。
我到的時候,雅尼克在練琴,寫譜子,他看看我:“幹什麼?你要做我們的經理人嗎?”
“那倒不是,”我說,“只是我現在也沒有個實習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