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夢境】 第十八章 (第5/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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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隊與“蘭多”夜總會及其老闆扎斯僵持了一個星期左右,他們一直都沒有回去演出,期間雅尼克開始創作新的歌曲,我得說,他非常的有才華,他順手扒拉出來的幾個音符都讓人喜歡。但是每天,隔一段時間他都會有片刻發呆,我不明就裡,還以為他是病了,勸他去看看醫生。他說沒事沒事,我也就沒再當一回事了。
過了一個星期,扎斯給雅尼克打了電話。這場對抗終於結束。老闆同意,下一個週二安排他們專場演出的機會,俱樂部可以負責宣傳,但是這個過程中產生的費用要由樂隊負擔。
扎斯跟雅尼克在電話裡談條件時,我就在旁邊聽著,他說到這裡,我馬上把字寫到紙片上讓他看,讓他告訴扎斯:“可以分擔費用,但是當天晚上酒水的利潤,我們要十分之一。”
扎斯在電話裡計算了一會兒之後說:“百分之五。”
雅尼克念我在紙上寫的數字:“百分之八。”
扎斯同意了。
雅尼克放下電話看了我半天:“你可真是厲害啊。”
我聳聳肩膀:“跟他只有錢的關係,得計算到每一分錢上面去。”
那個成功的星期二的晚上,除去開銷,雅尼克他們賺到了一萬二千歐元。
他們給了我一千歐元作為感謝,兩張五百塊的票子,雅尼克開玩笑說:“夠不夠你一天的開銷?夠不夠你買一雙鞋子?但是這是一點小的心意,感謝你幫我們這個忙。”
我把那鈔票拿起來,在手裡看了半天,我說:“你誤會我了,雅尼克。無論對於誰來說,一千塊都是個不小的數字,我曾經打過每小時賺12塊的工,你知道嗎?我能不能再提一個小的要求?請你們幫我一個忙?”
雅尼克看著我的眼睛說:“請說。”
“我也相當gitan,你們收留我吧,那個閣樓租給我怎麼樣?”
“只要你願意,只要你願意。”他點頭說。
我拿著雅尼克給我的這一千歐元去了一趟銀行,春天的那次實習,除去還給丹尼海格的股息和給他買禮物的開銷,我一共剩下九萬八千歐元,如今再加上手裡的這一千塊,我自己的賬戶上共有九萬九千歐元。我權且當做這是我自己的錢,那是一個很好的數字,一個圓滿的結束,也是一個充滿希望的開端。
在丹尼海格離開里昂的四十天之後,我也離開了那個開滿鮮花,鋪著白色長羊毛地毯的房子。
我住在搖滾歌手們樓上的大閣樓裡,陽光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