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邏輯學上,死人事件和命案完全是兩個不同概念。
人可以有無數種死法,大類上分為自然死亡和非自然死亡。
而自殺、他殺、意外死亡…這些都屬於非自然死亡範疇。
透過上官曉倩和姚靜的對話,我已經能夠確定兩個細節點。
一者,她們兩人曾經熟識,甚至關係很密切,而且都曾對某一個男生心有好感。
二來,那個男生已經死了,而姚靜和上官曉倩也因為某些原因反目成仇。
別看這兩點細節寫出來好像沒有什麼特別之處,但實際上,心理學領域的很多技巧和實驗手段,正是從這些似乎很平常的細節上發現端倪,進而找到突破。
當時,在我學習心理學這門課程的時候,我的老師曾經給我們講過下面這個案例。
一個他親身經歷過,還很奇葩硬扯上我這個學生,用以證明老爺子推崇萬分的‘細節處見真章’理論的例證。
有一個農婦死在家裡,胸口插了一把殺豬刀。
警方發現的時候,死者已經喪失生命體徵八個多小時,案發現場也被報案的群眾無意破壞掉。
因此,警方已經很難提取某些第一時間的行兇例證。
經過千辛萬苦的排查,最終將目標鎖定在兩個人身上。
一個是村裡的殺豬匠,那把刀,據他說是半個月前就丟失了。
另一個是村婦的老公,鄉里的數學教師。
除了這兩個人之外,沒有人會有作案動機、更不具備作案時間。
那麼,案情似乎很明顯,殺人者乍一看應該是殺豬匠。
兇器是他的,而且沒人能證明那把殺豬刀到底丟了沒有,是什麼時候丟掉的…
更何況,這個殺豬匠和農婦之間的風評很不好,十里八鄉都傳開了,他和死者有一腿,這種不正常的關係也保持了很長一段時間…
最關鍵的是,有人可以作證,在個把月之前,兩人不知道因為什麼徹底鬧翻了,在村頭岔路口大吵一架,農婦還曾揚言說什麼絕對不會放過這個男人,一定會讓他好看…
各種苗頭,都暗示殺豬匠有極大的作案動機和嫌疑。
但,一件事兒如果太容易了,似乎反倒漏洞百出,很難自圓其說。
警方調查後,忽然陷入兩難境地。
因為那些動機、理由啥的,都只能說明殺豬匠有對農婦下手的可能,屬於‘在疑’條件,並不能定案。
尤其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