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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壽怎麼也想不明白,他這麼快就被抓進大牢裡。
廣州城沒人認識他,更沒人知道他跑到妓院裡去享樂,城裡的紅巾軍是怎麼找到他的。
現在想明白也沒用了。
一個身穿黑衣,左邊肩膀上繡著火焰標誌的牢頭出現在牢門外,冷冷的看著他,說:“拆廟砸佛,聚眾搶劫,膽子不小。”他手裡拿著一個油紙包,扔進牢房的稻草上,“填飽肚子,黃泉路上別餓著。”
一股香氣飄進王永壽的鼻子,他爬起來撿起油紙包拆開,裡面是一支焦黃焦黃的燒雞。
他肚子本來就餓了,聞到這個香味更加受不了。他抱著雞腿就啃了一口,雞肉在嘴裡咀嚼了幾下,慢慢的他回味起牢頭剛才那幾句話,這就是斷頭飯啊,再也沒了胃口。
如果沒有王中坤的幫忙,衙門計程車兵根本不可能這麼快找到王永壽。他如今所在的位置,不出衙門的地牢,而是密探看押犯人的地方。
三天後,宗主府的批覆已經下來了,他的罪名是聚眾作亂,當斬首示眾。聖教弟子的身份沒能就得了他,按照最新的規矩,聖教弟子犯事罪加一等。
這批核準犯下死罪的共有八人,三個色目人和五個漢人。都是殺人越貨的主,唯有王永壽的罪名最奇怪。按理說他集眾搶劫了廣濟寺,但沒有殺人,就算有罪,也罪不至死。
但自古以來,審案的人在案文上動動手腳,可以讓人生,也可以讓人死。
王永壽的罪名是聚眾作亂,借聖教弟子的身份蠱惑百姓,故意抹黑聖教的名聲。與假借佛言的罪名是一樣的,他是假借聖教之言。小吏的一支筆,可斷人生死。
審案的堂主出身彌勒教,對這種砸廟毀佛的行為恨之入骨。加上來告狀的和尚添油加醋,編造了許多王永壽沒有說過的囂張話語,那堂主聽說王永壽聲稱不怕報應,一怒之下,就想給他一個現世報。硃筆草草幾行字,把他罪名提高一等,依律判了死罪。
案文詳細記述了案件的經過,王文才核實了沒有問題,才送到鄭晟案頭。鄭晟拿到手的已經是經過加工過的東西,看不出什麼問題。
廣州府每隔十天斬首一批人犯,亂世當用重典,這年頭殺人根本不是什麼稀奇的事情。往年每當菜市口斬首人犯時,前去圍觀的百姓人山人海,現在去看的人寥寥無幾,也就是閒的沒事的人才去湊湊熱鬧。
如果沒有顧榮成,王永壽的命隨著那硃筆一勾,再也無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