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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喜一事……。”
“原來是替我們代擬的,覆命的公事。”
“對了,若有不妥,咱們再商量。”
於是,潤昌聚精會神地,一面看一面輕聲念道:“當時天津人皆言楊翠喜為王益孫買去。當即面詢王益孫,稱名王錫瑛,系兵部候補郎中,於二月初十間,在天津榮街買楊李氏養女名翠喜為使女,價三千五百元,並立有字證。再三究問,據王錫瑛稱,現在家內服役……。”
唸到這裡,潤昌抬眼問道:“楊翠喜真的在王家?”
“是的,在王家!”世壽答說:“讓王益孫撿了個大便宜。”
“那……。”
“潤二哥,”世壽趕緊攔他的話:“王益孫不是不開竅的人,他已經跟我說過了,另外還有一點小意思。潤二哥,看我的面子。”
潤昌不作聲了,接著往下看:“又據楊翠喜稱,先在天仙茶園唱戲,於二月初間,經過付人梁二生身父母說允,將身賣與王益孫名錫瑛充當使女。復據楊翠喜之父母,並過付人梁二等稱:伊養女楊翠喜實在王益孫名錫英家內,現充使女等語。”
“嗯,嗯!”潤昌凝神考慮了一會說:“這話都要他們記清楚,不然,到了京裡會露馬腳。”
“當然,當然!”
“也還得讓我見一見。”
“應該,應該。潤二哥,你再往下看。”
這稿子分為兩大段,第一段是為載振洗刷風流罪過,第二段才是替奕劻澄清受賄十萬金一事。潤昌離京以前,就曾奉到孫家鼐的指示,父子同案,輕重不同,有無納賄情事,應當格外細查。所以他覺得不能只憑世壽送來這麼一個稿子,輕易上覆。
“我並無他意,只是為了把事情辦妥當。”潤昌很急切地解釋:“案內一干人證,要提進京去面詢,這話我已跟老兄說過。楊翠喜跟她的養母,上頭不會多問,問到就說得不大對,也還不要緊。至於慶王的這重公案,情形就不同了,一定會問得很仔細,而且雖是商人,到底也是官兒,說一句是一句,一字不符,出入甚大!所以,我想形式一定還是要做。”
所謂“形式一定要做”,意思是必定將有關人證找來問一問。這不過稍為麻煩些,關係不大,只是有件事,不能不弄清楚。
“潤二爺,你要找人來問,是一個人問,還是兩個人問?”
“一個人問如何?兩個人問又如何?”
“如果是潤二爺你一個人問,那就沒話可說。倘或是跟恩參領一起問,怕他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