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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她那個姐姐被父親用兩袋米救了回來,家裡也還給請了醫生,是她自己沒有熬過,是以金逢春現在還可以想想,若是她被擄走,而且身體康健些,能夠熬過去,應該也還有一條活路走。
但買活軍大抵是不會這麼做的!
被掠走這是最壞的打算,金逢春心中猶存期望,買活軍十年來在江南名聲漸顯,算上臨城已有了兩座城的地盤,雖然都是這般方圓不過數里,轄下也多是下等田地的小城,但在江南不大不小也算是一股勢力。而且他們名聲很好,至少從不燒殺搶掠,他們是不搶的,顧名思義,買活、買活,落到買活軍手裡,只要拿出錢糧,就可以買得活路。
“買活軍……買活軍來了也好。”雙喜大概和她想到了一處,在金逢春掌心輕顫的手逐漸穩定下來,喃喃地說,“比別的大王來了好,小姐你說是不是?”
金逢春捏了一下雙喜的手,在亂世中人要學著開朗些,否則日子是過不下去的。“不錯,落在買活軍手裡,還算好的,我們不會有事的。”
一夜無話,但兩人乃至全宅院的家人都沒有睡著,大家沉默地聽著街道上的腳步聲、人聲,各自提心吊膽,但還好,沒有哭喊聲也沒有火光,金縣尉身邊長隨過來敲窗戶,吩咐他們熄了蠟燭,“沒什麼事!我們去門口聽過了,買活軍進城了,他們的規矩,天沒亮不許人開門——天亮了沒吩咐也不許開。”
偶爾的呵斥聲,大概就是有人開門窺伺引發。金逢春等人都安心下來,像她們這樣的人家,最怕的就是混亂,但凡有一丁點秩序,作為縣裡最頂尖的官宦人家,總能設法保全自己。
如果金縣尉功名心重些,又或者膽子小一些,貌美如花的金逢春現在就該擔心她被許配給買活軍首腦了,畢竟買活軍這兩年開始逐漸擴張地盤,天下亂成這個樣子,誰都看出要改朝換代了,買活軍作為如今的臨城之主,就算最後不能奪得天下,至少也能在臨城掌權幾年,金縣尉先行下注是明智之舉,也沒什麼比一個漂亮的女兒更適合表達自己的忠心。
不過還好,父親不是這樣的人,而且,是買活軍進城,金逢春想到這裡突然又覺得買活軍進城對她實在是大好事,真比別的草頭王要好得多,天快亮的時候,她終於迷迷糊糊睡了過去,而且沒有做太多噩夢。
這一等就等了兩三天,縣城街道上靜悄悄的一個人都沒有,金家也吃得很隨便很儉省,人在亂世總是不自覺節約,而且家裡水也不多,要節省著用——買活軍一天只許一個人去打水倒夜香,所以不僅水要省著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