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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在大雨的傍晚路過他身邊不打傘,想著也許他會因為不忍心看我淋溼而與我為伴,結果第二天發燒病了一個禮拜。
於是在早放學的週五下午去他最常去的漫畫店喝一下午奶茶,坐在他最常坐的位置旁邊,時刻準備著假裝沒帶錢然後跟他搭訕拜託他幫我買單。結果那天他壓根兒沒出現,我倒是胃痛得又進了醫院。
我卻仍然這樣樂此不疲,這樣頻繁地出現在他的視線裡。我想如果他喜歡我,大概會覺得這是緣;如果他不喜歡我,自然也就不會注意,所以應該也不至於會覺得討厭。這似乎是最恰到好處的安排。
時光又倒流到那天。
那天早上特別反常,開到終點站的時候車上除了司機和售票員,只剩下我和他。
還沒來得及把用來佯裝背單詞的抄寫本收進書包,就感覺到他從後方的座位一步步走過來,直到一雙耐克球鞋停在我旁邊。
他說了句:“喂。”
我的腦子“嗡”的一聲炸開了,心臟跳到嗓子眼兒,脖子僵著抬不起頭來;特別特別意外。
在卡機了三四秒後,我飛也似的衝下了車,顧不得書包拉鍊還沒拉上,面紅耳赤,向學校一路狂奔。
回到教室我冷靜下來安慰自己說:我逃跑是對的。因為馬上就要高考了,如果他接下來說的是“我喜歡你”,那我一定會因為早戀而高考落榜的;如果他下一句說的是“你能不能不要再出現在我面前了,我很討厭你”,那我一定會因為傷心過度而高考落榜的。這樣一想,我覺得慶幸極了,慶幸自己反應機敏、智慧過人,逃過了這一劫。
誰知道那天早上之後,我就再也沒有在車站等到過他。幾天後才輾轉得知,那一天他辦理了退學,舉家移民去了荷蘭。
我以為沒有被你看出破綻,卻留下了最大的遺憾。
後來我高考真的沒有落榜,後來我大學畢業,後來我工作,後來我辭職,後來我成為了“炸雞少女阿肆”。
後來有一天我在私信裡面看到一條奇怪的留言,留言上寫:
“其實那天我想跟你說的是,喂,我要走了。”
我點選進那個人的主頁,所在地顯示為:荷蘭,阿姆斯特丹。他最新的一條微博是:
“這不經意的片段,是你預謀的偶然。聰明如我,怎麼可能會不知道呢。”
後面新增了一條分享阿肆的歌曲《預謀邂逅》的連結。
我有點怔怔的,回憶裡時常冒出來的那個沒有下文的“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