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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風波驟起
社,原本指祭祀土地神的活動。由於古代人們的日常生活中,娛樂專案並不多,所以像祭祀這種“群體件”,便是人們乘機聚會、娛樂的場所。漢代,從中央到地方,郡、縣、鄉、裡各級都設有“社”這一機構,其中裡以上各級的社都是由政府出面祭祀,唯獨裡一級的社,是由全體居民參與祭祀,成為本里居民的一個集體活動場所。
慢慢的,隨著時代的發展,到了東漢,就已經出現了由私人組織的,目的不再僅僅是祭祀土地神的名為“社”或者“僤”的機構了。其職能,從集體制土地經營,到養老、育孤、僱人服役,等等不一。
經過晚唐、五代到了宋代,私社已然大為流行,從鄉村自行組織的治安民兵(如忠義巡社),到各類“體育俱樂部”(如射箭的錦標社,踢球的齊雲社等),再到各類宗教秘密社團,可謂門類繁多。
因此,雖然眼下的私社組織還沒有宋代時那麼昌盛、普及,但是史阿等人接到劉照的命令後,卻也並不驚訝於“集英社”這個組織名稱。在史阿看來,他所招攬的各地豪傑之中,只有少部分人有幸成為了王府郎中,可以到弘農王府當值,其他人,只能以門客的名義,聚攏在弘農王名下,沒有編制,管理散亂,也連帶自己這個“領袖”,也是名不正言不順,全靠昔日的一點名頭來維持。
如今好了,弘農王終於給出了一個明確的“編制”,來安排這些豪傑,雖然只是弘農王私設的編制,並非朝廷的正式官吏,但是好歹有了個名分不是?自己身為社首,更是名至實歸的成為了這些豪傑的“領袖”,有了這個名分“護體”,自己的地位,比起以前,就要穩固許多了。
這可是喜訊,天大的喜訊,當然要大肆慶賀一番,於是步廣裡王越的宅院中便又擺起了長宴,一干豪俠聚在一起,痛飲了起來。
正當眾人酣暢淋漓之際,突然有人進來向史阿稟報,說東部尉帶人把里巷前後又圍了起來。史阿聞言,酒意登時醒了大半,今日弘農王門下的劍客豪俠,基本上都聚在此處了,那些像當初的彭虎一般,身負罪責之人,也在其中。難道,今日洛陽寺要乘機將這些人一網打盡?怎麼可能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想到此處,史阿回頭望了嶽卓一眼,用目光向嶽卓徵詢意見。嶽卓聽到訊息後,一副不以為意的樣子,道:“子陵,你且去與胡縣尉見上一面,探聽下訊息,這裡由我先招呼著。”
史阿一點頭,起身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