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別人家的小孩 (第1/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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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妙去了鵬城,在她回來之前,發生了一件不太愉快的事情。
唐妙自從開始宣傳,從開始的小服裝店到後來的服裝廠,找的都是齊微李玲玲三個人,這是八十年代,可不像港城那樣繁華,講究什麼代言人。
他們這邊還沒有這個概念,像是唐妙這樣宣傳的都不多。像是京北服裝廠,人家大廠不愁賣。看到他們家搞得這些小動作,根本就不放在心裡,他們是五千人的大廠,怎麼可能看得上tl這樣擴招兩次才一百五十個人的小廠呢。
不過雖然這樣的服裝廠沒有看上他們這些小動作,不過卻有別人發現了其中的商機。
唐妙家的服裝店繁華,自然有人看到這個商機,也在附近開了店,距離他們家幾百米,說近不近,可說遠也不遠了。這種事兒就是這樣,你家能開,我家也能開。誰也管不著誰。
但是,這家噁心就噁心在,這家店的門簾風格十分像唐妙家服裝店,甚至,連模特都找了一樣的人。
除了齊微沒有答應,李玲玲兩個人都答應了。
怎麼說呢?其實他們也沒有做出什麼約定,說好除了給他們拍攝,不可以給其他人拍攝。他們也沒有給夠人家足夠的錢,自然不能耽誤人家賺錢。
但是讓姜城有點不愉快的是,李玲玲他們不僅去拍攝,還為了賣好給那家,把曾經在他們店裡聽到的一些關於唐妙擺設的小技巧悉數告訴了那家。
當然,這並不會給他們造成什麼損失,唐妙既然能在外人面前說,就不是很重要的事兒。而且擺設這種事情,也看彼此的審美,很難說就能百分之百複製。
可是,姜城還是噁心到了。
他是覺得,這種人人品是很有問題的了。
不過姜城倒是沒理會他們,畢竟對他來說,這不算是一件很大的事兒,畢竟這家店在賺錢,也不低工廠的千分之一。他們幾乎是立刻就要上新,下一批的廣告,他也勢必不會用李玲玲兩個人了。
不過這件事兒倒是讓黃鶯齊芳幾個服務員氣個夠嗆。
他們都是靠店裡的賣貨提成的,外人只覺得他們是給私人幹活兒沒有保障,卻不知道,他們雖然底薪才十塊,但是每個月的工資就沒有低於五十的時候,趕上過年那個月還有前幾個月大量銷貨,每個月都是一百多快的!
準確說,除了剛過完那兩個月,大家需求不大,他們是五十多,再其次,都是八十九十,一百多才是常態。
他們廠子的人能賺一百多嗎?
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