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1 節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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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的故事。但她發現這樣一想,就想進死衚衕裡去了。如果“那個男人”不容易受到誘惑,他就不會被媽媽誘惑;如果他容易被誘惑,那他就有可能被媽媽以外的女人誘惑。
把這個道理用在JASON身上也一樣,如果JASON能被她誘惑,那他以後就有可能被別的女孩誘惑;如果他是一個經得起誘惑的人,他就不會被她誘惑。
她異想天開地問自己,難道我就不能做一個“誘惑終結者”?讓JASON被我誘惑,但從此以後就不再被別的女孩誘惑了?讓誘惑起於我,終於我,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從這種意義上講,秀珍不就是一個“誘惑終結者”嗎?“那個男人”在跟她結婚後似乎就沒再鬧出什麼風流韻事,至少沒再結婚。也許是因為“那個男人”老了,也許是因為秀珍一直守在旁邊,盯得緊緊的,也許是因為那個小縣城再沒誰能誘惑“那個男人”了。
她想,做JASON的“誘惑終結者”可不是那麼容易的。首先是怎樣才能做“誘惑者”?他好像很忠實於他的家庭,他又老躲著我,我也不能闖上門去誘惑他,因為那樣的話,只會給他一個很壞的印象,變成誘而不惑。更糟糕的是,他還年輕,他比“那個男人”帥,他又在美國,不是在那個小縣城裡,就算得到他了,又怎樣才能保證他不被別人誘惑呢?這個任務起頭難,堅持難,想善始善終是難上加難。
她現在非常理解那些吸毒上癮的人,你以為他們不知道吸毒的危害嗎?你以為他們不想戒掉嗎?當然想,決心也一定是下了一次又一次,但毒癮一上來,所有的決心都化為烏有,除非有什麼解藥可以與之抗衡。
以前曾經想過用馮超做付解藥,看來馮超這幅解藥只是一杯水,水喝下去,沒解掉毒,反而使毒在體內擴散開來,惹下了額外的麻煩。愛情可不是由你說了算的,愛情有它自己的小腦瓜,它有它自己的主見,它不愛誰的時候,你打死它都沒用。現在可好了,她沒能因為馮超忘掉JASON,反而把馮超也陪進去了。馮超已經毫無疑問地陷了進去,把她當成了女朋友,每天陪得緊緊的。真是有心栽花花不發,無意插柳柳成蔭。
不知道世界上有沒有解藥可以解得了JASON這毒?她想應該是有的,所謂一物降一物,有一個JASON,就必然有一個ANTI-JASON。只不知道這位ANTI-JASON在什麼地方,如何才能找得到他。而且她知道但凡解藥,必然也是劇毒的,不以毒攻毒是解不了毒的。所以很有可能解了一毒,卻染上另一毒;或者更不幸,一毒未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