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第5/5頁)
艾米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上?不過她也認真回想了一下,看老三算不算得上媽媽說的“規矩”,她覺得他除了那次在山上膽子太大以外,其他時間還是很規矩的,也沒有什麼稱得上“摸摸捏捏”的舉動。他抱過她,用頭在她胸前蹭過,但他從來沒用手去摸她胸前或是別的什麼地方。
她很肯定地說:“沒有。”
媽媽鬆口氣,交待說:“一個女孩子,要有主心骨,有些事情,只有等到結婚後才能做,結婚前就堅決不要做,不管他對你有多好,也不管他許什麼諾,都不能做。男的就是這樣,他哄著你做這些的時候,他什麼好聽的話都說得出來,他什麼願都可以許,但等你做了,他就瞧不起你了,認為你賤。那時候,主動權就在他手裡了,他想要你就要你,不想要你就甩你,你要想再找一個男朋友,就很難了。”
靜秋很想讓媽媽講個明白,到底哪些事是結婚之後才能做的,但她問不出口,只有裝做一個不感興趣的樣子。
媽媽嘆口氣:“哎,總以為你是個很懂事的孩子,沒想到你這麼早就考慮這些問題。現在提倡晚婚晚戀,但你才十八歲,就算二十三歲結婚也還有四、五年。他纏得這麼緊,你們兩個人——很容易——搞出事來的。如果出了事,那你就身敗名裂了。”
媽媽跟著就講了好幾個“身敗名裂”的例子,說八中校辦工廠的小章,原是市文工團的,談的一個女朋友也是一個團裡的,兩個人還沒結婚就弄得懷孕了,結果被團裡知道,男的被貶到八中校辦工廠來了,女的被貶到三中校辦工廠去了,現在大家都知道他們有作風問題,搞得在人前抬不起頭來。
還有八中附小的王老師,結婚七個月,就生下一個小孩,雖說沒受處分,也是很被人瞧不起的。還有……
媽媽講的這些個“身敗名裂”的例子,都是靜秋認識的人,全都因為未婚先孕或者其它生活作風問題,受了不同的處分,人們講起這些人,都是把嘴一撇,很瞧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