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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知縣看了孟縣丞一眼,抓起驚堂木拍了一下,清咳一聲道:“關於徐林毆死郭櫟楓一案,經本縣公開審理、詳細調查,取證了大量證人、證供,確認實屬訛傳。
此案實是一樁普通鄰里糾紛,郭櫟楓主動挑釁,毆打鄰居,徐林躲閃之際推倒郭櫟楓,不巧要害磕中石子而死,即非故意殺人,又非過失殺人,實為躲避毆打、被動防衛。郭櫟楓之死,實屬偶然。不必加罪于徐林。”
這話一出口,公堂上一片譁然,不錯,郭老丈的確做出了兒子是病死的供詞,可是身體擺在那裡,難道官府不會驗傷?再者說,此案中也並非全無證人,而郭家此番又不是作為原告上堂,知縣老爺竟然罔顧事實真相,做出這樣的判決。
花知縣抓起驚堂木,氣惱地拍了十多下,快把驚堂木拍爛了,才制止了大堂上的喧譁聲,花知縣提高嗓門又道:“徐林毆打我縣班頭周思宇一案,事實清楚罪行屬實,判徐林當堂杖二十!”
人群中又是一番騷動,不過杖二十雖然處治稍輕,卻也勉強可以接受了,何況……杖二十歸杖二十,由誰打、怎麼打,這裡邊大有學問,打得好了,二十杖能起到八十杖的作用,當堂把人打死,來一個受刑不過也是可能的。
兩旁執杖的皂隸握緊水火大棍,紛紛上前一步,作出請纓姿態,但很快大家就自動退了下去,把位置讓給了膀大腰圓、身形最為魁梧的兩位。
齊木臉色一沉,勃然道:“還要杖刑?這是打他的屁股,還是打我的臉?”
孟縣丞趕緊道:“齊兄莫惱,且聽他判下去。”說完,孟縣丞向花知縣遞了個眼色。花知縣早在看他反應,一看就知道齊大爺這是不滿意了,花知縣心中電閃,語氣舒緩,很自然地就轉了過來。
花知縣道:“然則考慮到徐林此番行為,實為友愛手足,罪無可恕,情有可原,故……免其杖刑,判為拘役三個月。”
齊木沉著臉對孟縣丞道:“判拘役?不行!不管是讓他去幹什麼,那都是丟我的臉!”
孟縣丞道:“齊兄,周班頭傷的那麼重,不判也不好的。至於拘役,拘不拘,役不役,那還不是在我一句話?到時候管教他什麼都不用幹,只是待足三個月就成了。”
齊木轉過臉,盯著他道:“我說……不行!”
孟縣丞吞了口唾沫,又轉向花知縣,用更兇狠的目光瞪過去,花知縣暗暗叫苦:“這都不行,卻要本縣怎麼判?”
花知縣轉念一想,又續道:“不過,徐林可以出銀自贖,如能出銀三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