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北歸(一)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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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三年三月二十七,邵樹德剛率大軍返回東渭橋,就得到了朝廷封賞,而且還是一連兩道旨意,前後只隔半天。
第一道聖旨大意是加封自己為檢校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夏國公。
第二道聖旨則加封自己為檢校太傅、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靈武郡王,夏綏銀宥四州賜號“定難軍”,仍任定難軍節度使。
之所以連發兩道旨意,大概也是聖人得知自己追討巢賊,一直追到了藍田關附近的緣故吧?諸軍都在長安劫掠,唯自己“忠貞無比”,追殺巢賊,聖人果斷給自己加封了郡王,應該就是這麼回事了。
國朝的賜爵,異姓王封得還是不少的。主要原因在安史之亂,朝廷要麼是為了獎賞立下大功的武將,要麼是為了安撫桀驁不馴的節帥,總之撒出去了不少,即“府庫空竭,專以官爵賞功”。
尤其是德宗朝以後,“王爵幾遍天下,稍有宣力,無不王者矣……是時爵命雖榮,人皆不以為貴,即身受者亦不以為貴,故大將軍告身,才易一醉”。看看,王爵還沒有實權將軍受人追捧,可見大夥還是比較重實利的。
不過話雖如此,目前存世的異姓王卻不多,因為很多郡王都是“僅止常身”,因為種種因素沒法傳給子孫,一代而終。
封了郡王,自然可以享受諸般權利。本來呢,最實在的是食封。按照國朝體例,親王食封萬戶,郡王食封五千戶,這個數字看看就好,不要當真,事實上根本不可能達到。
國朝異姓王,實際食封最多的是汾陽郡王郭子儀,兩千戶,其次是渾緘實封1800戶、李光弼1500戶、僕固懷恩1500戶,最少的開郡王李芃只實封一百戶。這個食封民戶,朝廷也有規定,“以三丁為限”,他們的賦稅不用交給朝廷,直接給食封的郡王。
子孫可以襲爵,也可以繼承食封,但一般只有第一代不會削減。比如郭子儀的兒子郭曜就實封兩千戶,但到了第三代就只有一千戶了。
邵樹德的靈武郡王實封三百戶,即靈州那邊三百戶百姓的賦稅不用解送朝廷了,直接送到邵大帥府上便是。但,拿得到嗎?靈州肯給嗎?王重榮也被封為琅琊郡王,琅琊郡就是沂州,屬於泰寧軍的地盤,能拿到手嗎?顯然不能啊!
異姓王最大的實利,就這麼沒了!不過邵大帥似乎還想努力爭取一下,我的合法收入,靈州憑啥不給?小心我以後武裝討薪。
在東渭橋遇到了諸葛爽,老人家是特地在這等他的。
“樹德今後是何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