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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并且身首分离。
神爵的伤口并没有渗出鲜血,而是跟夜者死去时候一样不断沙化。
灵魂还在白弥耶的头颅之中,如今这样子的灵魂已经准备脱离这具身躯了。
这个时候,阿尔贝蒙已经走到了白弥耶的跟前,轻轻的捧起了这颗头颅。
这颗头颅,具有和阿尔贝蒙一样的容颜。
一瞬间,阿尔贝蒙眼神不觉有些复杂。
“神爵,你对我的恩情,我一直都记在心头。”
阿尔贝蒙喃喃轻语。
作为神降者兼神之容器,神爵确实给予阿尔贝蒙无上的荣耀。有些恩情,甚至无法用平常之物来报答的。就如同当年的兰莎蒂,她断腿送到了白弥耶跟前时,是神爵给予她生命。
所以当兰莎蒂察觉自己有叛神之心时候,就此自尽。
属于阿尔贝蒙的记忆,也不觉涌上了他的心头。
那些往事,就这样泛着咖啡的苦味,如此萦绕于阿尔贝蒙的心头。
小时候,他是白弥耶的玩伴,两个人一起长大。
白弥耶有着宛如瀚海般的智慧,善于思考,机智敏锐。
阿尔贝蒙跟不上他的思维,对他充满了崇拜。而且说是玩伴,自己应该也不过是白弥耶的下人吧。
贵族阶级就是如此,小贵族侍候大贵族,女性成为小姐的近侍,男子成为贴身的男仆,这甚至是某种荣耀。
伴随白弥耶一日日的长大,阿尔贝蒙也强烈的感觉到,自己与之渐行渐远。
不过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世事本是如此。
阿尔贝蒙也不过是个简单的武者,一心为帝国尽忠,亦对蔷薇公爵家族忠心耿耿。
等阿尔贝蒙长大一些,他依依不舍的跟小公爵告辞,随去外地任职的父亲离开。
阿尔贝蒙自然舍不得离开自己崇拜的对象,却觉得淡漠的白弥耶大约不会在意自己。
然而在阿尔贝蒙十二岁那年,家中却出现了一个可怕的变故。
那就是,他家一桩可怕的丑闻被揭破,他们贵族头衔和血脉是假的,这些不过是一场肮脏的卑劣买卖。
这个世界,对于贵族实在有太多的福利了,哪怕你是没落贵族,也手握黄金般的敲门砖。帝国之中,有许多职位是不提供给平民的。无论这个平民有多优秀!
所以阿尔贝蒙的祖父,掏空家底花了三万金币,买下了一份族谱和姓氏。
这件事□□发以后,便成为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