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完敗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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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者叫真田,其女兒麻生子是一名重度網癮患者,曾經因為連續玩手機,導致眼睛無法視物,住院一週治療才恢復視力。真田每天打兩份工,無力看管麻生子,最後用了多年積蓄將麻生子送到了羊信夏令營,進入夏令營才不到十天,真田就收到了噩耗。
警方勘察,自殺無誤,但接納真田間接殺人的說法,進行了全面調查,未發現有利證據,最終結案。
(再次強調,本書開庭時間是不符合現實的。)
第一次庭審。
雲隱:“大家看看這位母親,每天打兩份工,就為了孩子的未來打下點基礎,希望她將來不會和她一樣窮。學鋼琴,她沒有眨眼,上私立學校,她毫不猶豫。但是她卻在糾結加班到晚上十二點,是不是要買一份五塊錢的麵條來填飽飢腸轆轆的自己。麻生子是她所有希望,她花費了三萬元,三萬元相當她不吃不喝,兩份工作兩個月的工資。她花費了三萬元滿懷希望將孩子送到了夏令營……結果再次相見,孩子已經是一具冰冷的屍體。試問在座的大家,我知道社會很冷漠,很現實,但人心都是肉長的,能不能有一點點的同情心呢?”
法庭一片沉默。
雲隱致意:“我說完了。”
一名年輕的二十四五歲左右的女孩從被告辯護席上站起來,平頭短髮,打啫喱水,一看就是一名巾幗戰士。
女生雙手放在桌子上道:“大家應該也聽明白了吧?真田女士是不希望孩子輸在第一起跑線上,努力的賺錢,很幸苦。但是卻忽略了重點,孩子才是重點,為什麼有那麼多人認為給孩子物資生活比給孩子精神生活更重要呢?為什麼不選擇打一份工,留下時間去陪伴孩子呢?說難聽點,這就是典型的投資家長。自己不會飛,下個蛋希望孩子能飛,還要帶著自己一起飛。我見過一次車禍,一位十八歲的妙齡姑娘慘遭不幸,母親非常傷心,旁觀者無不落淚。沒想到母親嚎啕的內容是:我幸苦了十八年把你拉扯大,我還沒有享福你就死了。沒錯,真田女士也是這種型別……”
高山杏:“反對對方律師對我委託人的人格進行定義。”
“反對有效。”
女生微笑一下,繼續道:“我不知道對方律師是什麼邏輯,請大家給予同情心,你站在法庭上讓大家給同情心?法庭是講究法律的地方,裁決誰對誰錯的地方。同情心,我們也有,我的委託人願意支付三十萬的賠償金,請注意,法庭裁定我的委託人沒有責任情況下,我的委託人願意主動擔負不存在的罪責拿出這筆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