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風笑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王氏夫婦也想到了,一個月之後可能收費,據說不文酒家一開始就是一天二十錢的租金。
交錢我們沒意見,王氏很大度地表示,但是你把收音機租給不文酒家,令我們很是被動,身為收音機擁有者,你應該在出租的時候就想到避諱,不該挑唆起紛爭。
玄青位面沒有惡性競爭這個詞,但卻有挑唆罪!
挑唆罪涵蓋的範圍很廣,並不是單純指搬弄是非,像李永生做的事,將收音機租給相距很近的兩家酒家,這兩家酒家一旦因此發生衝突,李永生就有挑唆之嫌。
——若沒有收音機,這兩家根本就衝突不起來。
李某人你出租收音機,賺錢賺得爽了,就沒考慮到破壞社會和諧的後果?
這個位面並不講“法無禁止即可為”這一套,講的是“法理之外,不外乎人情”。
李永生出租收音機時,沒有考慮到兩家的競爭關係,就已經有不穩重之嫌了,現在有人正式提出來,他還要明知故犯,真就有刻意挑唆之嫌了。
當然,能不能定罪,那是另一說。
李永生對挑唆罪不是很瞭解,他也沒想到,這夫婦倆的指責,還埋著一顆炸彈。
他覺得這個指責很可笑,不過對方的心情,他也能理解,所以他也沒生氣,而是直接反問一句,若是不文酒家先得到的收音機,你們是否就不跑來我這裡租了?
若要公道,打個顛倒!
這個問題,王氏夫婦無法回答,他們可以昧著良心說話,但是這種不誠實的行為,是會被人戳脊樑的!
王氏支支吾吾地表示,我們當初租用收音機,也是押了二十塊銀元,冒了風險的。
那你現在退回來好了,李永生不高興了,當初我也沒有逼著你租,你若是覺得風險大,那時會租嗎?
再說了,這年頭做生意,可能一點風險都沒有嗎?就連騎馬坐轎還三分險呢。
王氏夫婦是來討說法的,但是他們一點都不想拱手讓出收音機——真要不得不轉讓,他們也會加兩塊銀元讓給別人。
所以曾憲宏很光棍地問了一句,一月期滿之後,我們是否可以續租?
續租當然就是要交租金的。
李永生還是喜歡跟這種明白人打交道,於是點點頭,你們終究是第一批的租戶,這就是緣法,肯交錢的話,自會讓你優先續租。
王氏聽到此處,也徹底明白過來了,雖然還是有點不甘心,但是想一想,自家已經佔了一個月的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