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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捕快和學生的對峙中,武修總教諭張巖終於匆匆趕了過來。
金教諭是分管安保的,就像朱教諭分管教習一樣。
然而,張總諭雖然僅僅分管研修院,但是事實上,武修的一切,都是他負責的,副總教諭只是“協助工作”的意思。
趕來之後,他了解一下情況,就很明確地表示,既然沒人能證明李永生參與了打架,你們捕房不許將人帶走。
按說,朝陽大修堂就不會允許捕房帶走任何一個修生,但是捕房強調一下,說你們金總諭已經答允了,可以將黎詠帶走。
尼瑪,你說你乾的這些事兒吧,張巖狠狠地瞪了金總諭一眼,猶豫一下,緩緩點頭,“行,既然小金說了,修生允許你們帶走,但是要先養好傷。”
他也不願意修生被捕房帶走,那是朝陽的恥辱啊,但是在現場,修生們和金總諭的對立情緒十分濃,他首先要維護教諭的權威性。
是非對錯是一回事,屁股坐在哪邊,是另一回事。
“這怎麼可能呢?”來的捕快苦笑,“高紅人那邊催著結案呢,我看這修生也沒啥生命危險,帶到捕房慢慢地治不行嗎?”
張總諭冷冷地問一句,“那費用算誰的?治壞了算誰的?”
“都算我們捕房的,”捕快苦笑著回答,“張總諭您看可以嗎?”
按說捕房是沒這規矩的——進了捕房的人,想幹什麼都得高價購買,治病也是一樣,價值五錢的藥,敢給你開到五十錢去。
嫌貴?嫌貴你別來捕房啊,沒錢?那就慢慢地病下去好了,到時候死的又不是我。
而且以這小捕快的身份,根本資格答應此事。
但是他還就這麼承諾了,而且不可能是忽悠,對方是朝陽的武修總教諭,他怎麼敢?
事實的真相是,今天高紅人施加的壓力太大了,說你們不處理兇手的話,我們會去向京城的高紅會館求告,那後果我們就不知道了。
捕房一聽這話,真的是不敢坐視。
會館是外地人在京的倚仗,跟地球界的駐京辦還不一樣,真正有身份的官員,借住在這裡的很少,主要是一些民間有點聲望的人,會選擇這種地方落腳。
一來可以結識一些身份相似的鄉黨,二來也好抱團取暖。
這樣的民間組織,不容人小覷,而且真的遇到天大的冤屈,也能傳到有身份的人耳中(地球界的駐京辦似乎無此功能)。
像高紅自治郡的會館,更是如此,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