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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要民主,元老院要尊貴,執政者則希望權力越多越好。
這就只能講價錢,好在他們很快就理順了關係:人民授權但不決策,元老院決策但不行政,執政者行政但只有治權。主權是元老院和人民的,他們才是國家的主人。
所以,即便在帝國時代,元老院和羅馬人民的權威至少也得在表面上維持。新皇帝登基,先得向元老院發表就職演說,然後再向市民演講一次,還要前往神殿祈求諸神的保佑。完成這三個程式,他才是合法的皇帝。
這樣的羅馬,已經非常接近現代文明國家。
精彩的還有國際關係。
跟世界上所有的帝國一樣,羅馬也是靠武力來征服世界的,這就有一個與戰敗國的關係問題。如何處理這種關係,對征服者的境界、胸襟和政治智慧都是考驗。
亞述和迦勒底(新巴比倫)就不說了,他們的瘋狂掠奪、血腥鎮壓和殘暴統治,引起的只是更強烈的反抗。波斯帝國雖然表現出最大的仁慈和寬容,卻只知道把設為行省的戰敗國當作提款機,忘記了把他們變成自己人。
做得最好的,是羅馬和中國的周。
周人和羅馬人的高明之處,是與同盟國和戰敗國組成共同體,同謀發展、共享太平。只不過,周人構建的是“文化共同體”,只要認同周文明,就能由夷狄變成華夏。正是由於這種文化認同,我們民族才不斷髮展壯大起來。
羅馬構建的則是“政治共同體”。他們甚至主動邀請戰敗國的頭頭腦腦加入元老院,就像漢武帝讓匈奴人金日磾成為他的顧命大臣。結果,被征服的蠻族成為這個國家的共同經營者,甚至戰場上的主力軍。
當然,一旦打了勝仗,大家也都有利可圖。早期的做法是:羅馬人拿走戰利品的一半,剩下的按勞分配。也就是說,羅馬人是大股東,歸順的戰敗國也是合夥人。
這可真比威尼斯商人還精明。
然而政治恰恰是一種智力遊戲,文明則是儘量巧取而避免豪奪。如果還能化敵為友,那就堪稱功德無量,因為和平總歸好過戰爭。幸運的是,中國人和羅馬人都有這種智慧,兩大文明獨步一時也絕非偶然。
因此,在充分了解了中華的方式後(請參看本中華史第三卷《奠基者》),我們很想知道羅馬人是怎麼做的。
[2]公元前367年,平民可任執政官。公元前356年,平民可任獨裁官。公元前351年,平民可任監察官。公元前337年,平民可任大法官。公元前296年,羅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