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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它們的君主的真正的故鄉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還有許許多多的作家,雖然沒把他們的作品限定在一個特定的文學地理名稱內,但裡邊的許多描寫,依然是以他們的故鄉和故鄉生活為藍本的。戴·赫·勞倫斯的幾乎所有小說裡都瀰漫著諾丁漢郡伊斯特伍德煤礦區的煤粉和水汽;肖洛霍夫的《靜靜的頓河》裡的頓河就是那條哺育了哥薩克的草原也哺育了他的頓河,所以他才能吟唱出"哎呀,靜靜的頓河,你是我們的父親"!那樣悲愴蒼涼的歌謠。

這樣的例子不勝列舉。

為什麼會是這樣呢?

五、故鄉是"血地"

在本文的第三節中我曾特別強調過:作家的故鄉並不僅僅是指父母之邦,而是指作家在那裡度過了童年乃至青年時期的地方。這地方有母親生你時流出的血,這地方埋葬著你的祖先,這地方是你的"血地"。幾年前我在接受一個記者的採訪時,曾就"知青作家"寫農村題材的問題發表過一些不合時宜的言論,我大概的意思是,知青作家下到農村時,一般都是青年了,思維方式已經定型,所以他們儘管目睹了農村的愚昧落後,親歷了農村的物質貧困和勞動艱辛,但卻無法理解農民的思維方式。這些話當即遭到反駁,反駁者並舉出了鄭義、李銳、史鐵生等寫農村題材的"知青作家"為例來批駁我的觀點。毫無疑問,上述三位都是我所敬重的出類拔萃的作家,他們的作品裡有一部分是傑出的農村題材小說,但那畢竟是知青寫的農村,總透露著一種隱隱約約的旁觀者態度。這些小說缺少一種很難說清的東西這絲毫不影響小說的藝術價值,其原因就是這地方沒有作家的童年,沒有與你血肉相連的情感。所以"知青作家"一般都能兩手操作,一手寫農村,一手寫都市,而寫都市的篇章中往往有感情飽滿的傳世之作,如史鐵生的著名散文《我與地壇》。史氏的《我的遙遠的清平灣》雖也是出色作品,但較之《我與地壇》,則明顯遜色。《我與地壇》裡有宗教,有上帝,更重要的是:有母親,有童年。這裡似乎有一個悖論:《我與地壇》主要是寫作家因病回城的生活的,並不是寫他的童年。我的解釋是:史氏的"血地"是北京,他自稱插隊前跟隨著父母搬了好幾次家,始終圍繞著地壇,而且是越搬越近——他是呼吸著地壇裡的繁花佳木排放出的新鮮氧氣長大的孩子。他的地壇是他的"血地"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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