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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茂唸書時形成一個習慣,覺得應該記下來的事兒,就找個本子記下來。下面的文字摘抄自雲茂的本子。
“收的第一個古董是個瓷枕頭。白地,醬油色圖案,花草。師傅說是磁州窯,宋朝的。我說:您咋知道的,怎麼不是元朝的、明朝的、清朝的、民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師傅罵我,說:你怎麼知道是馬不是驢?你怎麼知道是槐樹不是柳樹?我聽著,基本聽明白了,又似乎沒太明白。我非常清楚,這個瓷枕頭讓我掙了八十塊錢,我釣魚賣魚一年,也剩不下這麼多錢啊。十塊錢一張的大票子,八張,每張都一樣好看,都比一塊的票子和一毛的票子好看很多。”
“連著三天,鄉下沒吃東西的地方,回去晚上十點多才吃上第一頓飯。”
“去了趟山東,被送進三趟公安局和邊防站。沿海的每個村子都有邊防員,見可疑的就當成臺灣特務抓。我說我河北口音啊,別抓我啊。他們說,臺灣特務最近專門學河北口音,方便混進偉大首都北京。我給他們看我的介紹信,天津文物商店的、北京友誼商店的,他們沒見過,反問:怎麼知道不是臺灣偽造的?帶到公安局和邊防站,穿官衣兒的一看我的介紹信,說:嗨,你早拿出來不就沒事兒了嗎?就把我放了。其實,他們如果讓我交代,我什麼都會馬上交代的。那電棍,不被打,看著都屁股痛。我第一次進去,聽見旁邊屋裡慘叫,然後出來一個公安,他衝我笑笑,我當時就尿了。穿的是棉褲,外邊看不出來。我開始懷疑電影。電影裡說的那些地下黨,經受酷刑也不招供,能是真的嗎?我要是被抓,一定受不了酷刑,讓我看看刑具,我就招了。所以,我不能當地下黨。自己和自己立下規矩,為了不進監獄,我不能碰第一手從墓裡出來的東西,出土的不要,要傳世的,傳過幾手的。”
“王大文僱了我們五個人,下去收古董傢俱,大小不論,一件給兩百塊。我看著人家從家裡搬傢俱,一件、一件,我站在門口,腿一直在抖,怕人家說不賣了。最多的,從一家豬圈邊上的棚子裡搬出五對兒圈椅。第二次,我去他家,和他聊,問:你們家怎麼這麼多東西?他說:都是‘破四舊’的時候去城裡收的。那時候便宜啊,帶雕花的圈椅,一對兒五塊錢,或者給點高粱米就換了。不賣?留在城裡是禍害。好傢俱啊,農村從來沒有,別犯傻。只有城市裡知識分子和當官的才搞這些東西,農村的地主有錢了,只知道買地。知識分子也可憐,熱的時候不敢光膀子,冷的時候生凍瘡,坐個好硬木椅子,還被說是想復辟,怎麼躲,也躲不開被人整。但是